人民公社
1958年8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扩大会议,作出《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会后,全国农村出现了人民公社化运动高潮。短短数月时间,全国74万多个农业生产合作社改组成26万多个人民公社,参加农户达1.2亿户,占总农户的99%以上。人民公社政社合一,搞“一大二公”“一平二调”,实行土地集体所有、统一经营。人民公社通过集体优势,组织农民建成一大批农田水利基础设施。但由于体制僵化,管理过分集中、分配上平均主义等,挫伤农民积极性,严重束缚农业生产力发展。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1983年党中央国务院发文建立乡政府,人民公社退出历史舞台。
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县凤凰乡10个农业社,8000多人,在1958年8月22日建立了凤凰人民公社。这是社员们正在挂人民公社的牌子。(新华社)
第一个人民公社诞生记
1957年冬和1958年春,在国民经济“大跃进”思想的指引下,全国农村大搞农田基本建设,一些地方的农业生产合作社在修水库、造林、抗旱中搞起了大协作。1958年3月,党的成都会议制定了《关于小型农业合作社适当地并为大社的意见》的文件。会后,河南省遂平等县和信阳专区出现了小社并大社热潮。
1958年7月1日,《红旗》杂志第3期《全新的社会,全新人》一文中,比较明确地提出“把一个合作社变成一个既有农业合作又有工业合作的基层组织单位,实际上是农业和工业相结合的人民公社”。这是在报刊上第一次提到“人民公社”的名称。
1958年8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在北戴河会议上,作出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要求全国各地尽快地将小社并大社,转为人民公社。主要内容是:一、确定人民公社实行政社合一,工农兵学商相结合。二、强调小社并大社的方法,首先由原来的各小社联合选出大社的管理委员会,把人民公社的架子搭起来。三、在并社过程中,要以“共产主义精神”去对待各个小社的公共财产和债务方面的差别。四、指出人民公社目前是集体所有制,以后可以变为全民所有制,并为向共产主义过渡做准备。
会后,全国开始了人民公社化运动。到10月底,有74万个农业合作社改组成2.6万多个农村人民公社,参加人民公社的农户有1.2亿户,占总农户的99%以上,全国农村基本上实现了人民公社化。
在人民公社化运动中,许多地方混淆了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的界限,混淆了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界限,刮起了一股“共产风”,严重侵犯了农民的经济利益,挫伤了集体和农民的积极性,破坏了农村生产力,使农业经济的发展遭到了重大损失。党中央和毛泽东及时发现了这些问题,并给予了纠正。
周留栓,河南省遂平县嵖岈山乡周楼村人,1945年生,亲历了首个人民公社成立的全过程。以下是他对于人民公社的回忆:
1958年,我才十几岁,在遂平县周楼村上小学。那天上课的时候,老师说,“要合并大社了”。吃过晚饭,我跟我父母一块去杨店街开大会。因为那时候快农忙了,大会放在晚上开。路上遇到很多人,都是方圆几里地的群众,从四面八方往会场赶。
刚到杨店街,就听到锣鼓喧天,有喊口号的,有敲锣打鼓的。大会会场搭在寨河边的大坑里,坑西边沿着主席台用竹竿挑着3个“夜壶灯”照明。会场一圈插满了红旗,还有标语。主席台上,一摞摞的,全是群众的“决心书”“申请书”,都是争先恐后要求入社的。当时,大概有一万多人来开会,黑压压的一片围着主席台。我还跑到主席台上看了看,很激动。天快黑时,信阳地区行署专员张树藩宣布:“嵖岈山农业大社正式成立。”顿时,人群像炸开了锅一般,喊口号的、鼓掌的,锣鼓齐鸣,声音震天。
“大社”由嵖岈山附近的27个“合作社”、9000多户人家组成。“大社”成立之后,为了便于管理,领导就根据“中央有啥咱有啥”的想法,在“大社”里设了“农业部”“商业部”“财经部”“公安部”、“林牧渔业部”“工业交通部”“军事国防部”“文化部”等机构。那时候成立“农业大社”是跟人家苏联的农业组织学的。过了不长时间,我们这模仿“巴黎公社”改为“公社”,后来改名叫“嵖岈山卫星人民公社”。
成立公社,有一个重要背景,就是1957年我们这修建“下宋水库”。当时参加修水库的群众有两万多人,水库修好后要对整个水渠弄个规划,好方便群众浇地,成立“大社”方便统一规划。另外,还有一点,就是在人民公社成立之前,群众过得都比较穷,地块也比较分散,不好耕作。很多家庭缺少农业生产工具,没法单独干活。各个村的农民自发成立了一些“农业互助组”,互相帮助进行农业生产。譬如,你家有牛,我家有犁,三五户结合起来干,很方便。
那时候,听说要合并成“大社”,群众都被发动起来了。乡里天天组织大家游行,喊着“跑步进入共产主义”“共产主义是天堂,人民公社是桥梁”的口号。每天夜里,人们都打着灯笼、举着火把,锣鼓喧天地闹到天明,大家都盼着能早一点跨进共产主义。为了以实际行动迎接大社的成立,群众自发除草、消灭麻雀,还准备了很多木材、银圆、铜等着捐献。
公社成立以后就实行了“军事化管理”,建立了“棉花营”“水稻营”“红薯营”等,设了“团长”“排长”“连长”等职务,干活的时候给每个人分任务。当时,大家都是集体住宿,集体劳动。还有卫生所,看病都不用花钱。
我那时候年龄还小,印象比较深的是在“大食堂”吃饭。刚开始,成立“大食堂”说是“为了把妇女解放出去”,后来就把各家各户的锅、碗、瓢、盆都交公了。干完活,食堂已经做好饭了,能直接去吃饭。我家就三口人,一共不到两亩地,一年下来收的粮食总是不够吃,家里比较穷,从小没吃过白面馍,吃的都是黑窝窝头。家里的玉米、高粱,只有来客人的时候才舍得烙点馍。油盐都舍不得吃。而“大食堂”的时候生活很好,有馍有菜,“四菜一汤”,也不要钱,比在家里吃得好多了。那时候,我妈常说“共产主义好啊,不用发愁油盐酱醋了”。
公社成立后,在土山村建了个小学,全社五年级和六年级的小孩都集中在这个学校学习。我当时读六年级,不交任何费用,全由公社出。每天上8节课,星期天休息。学习也不紧张,按照“同吃同住同劳动同学习”的“四同”原则上学。学校还经常组织学生下地薅草、逮虫、插秧,上山捡矿石、炼钢铁等活动。
人民公社的特色主要是“一大二公”:“大”主要是指人很多,几千户、几万户集合到一起,地也多。“公”是说“消灭资本主义残余”,比如自留地、自养牲口。人民公社成立后土地全部归公,大家一块种地,牲畜、鸡鸭都是社里集体养。个人家里不准养鸡养鸭——那时候家里的余粮都归公了,也没法养了。那时候,社员叫“劳动力”,上面是根据每个“劳动力”每天出勤多少,给你计算“工分”和发工资的。
不过,大食堂的“好日子”时间并不太长,主要是后来浮夸风厉害,超过了几倍、几十倍的标准征购粮食。我记得日子比较好的时间差不多有半年多吧,慢慢就不行了,吃不饱饭了。4年后食堂便散伙了。因为吃不饱饭,群众干活也不积极了,收入也低了,公社最后基本上剩下一个壳儿了。
1983年10月,“嵖岈山卫星人民公社”撤社改乡,但作为纪念,保留了公社办公地。我从参加工作起就开始收集“人民公社”这方面的资料,有的是从废品站买来的,有的是从老乡家里要的……我经历了那个年代,我想把这些资料和历史完整地留给后人。
(本文为《中国经济周刊》2009年的报道)
编辑:邹松霖
(本文刊发于《中国经济周刊》2019年第18期)
2019年第18期《中国经济周刊》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