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三年来,宁波市检察机关秉持“小案不小看”“小案不小办”理念,民事检察部门办理涉民生小案1200余件,35件案件获评省级以上典型案例。今年以来,“小案不小办”作为法治服务品牌被市委、市政府全市推广。
12月21日,宁波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小案不小办 守护大民生”宁波市检察机关民事检察新闻发布会,通报了民事检察与民同行、办理民生“小案”的相关工作情况,并发布了典型案例。
为引领民事案件优质高效办理、形成长效机制,宁波市检察机关制定出台《关于落实“小案不小办”深化民生“小案”法律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民事诉讼监督案件高效优质办理工作办法(试行)》等一系列文件,切实保障民生福祉。
其中,《高质效办理民事检察“小案”工作指引》明确7个方面28项具体举措,完善群众权益保障通道,突出修复受损的民事权利和社会关系。
为擦亮“小案不小办”服务品牌,宁波检察机关组建“小案不小办”专业化服务团队,实现两级院全覆盖。余姚市院创建“四明红枫”检察和解工作室,从明心结、明法理、明情理、明得失四方面,全力化解矛盾纠纷。
持续开展“惠民生暖民心”民事支持起诉专项活动,支持起诉300余人,其中涉及外来务工人员267人,引导诉前、庭前达成和解39件,保障外来务工人员合法权益。
三年来,宁波检察机关查办民事虚假诉讼案件738件,办案量全省领先,其中涉虚假仲裁、公证、司法确认等非诉领域案件312件。
象山县检察院针对办案中发现的仲裁风险漏洞,联合公安、法院及仲裁委员会签《关于防范和制裁涉劳动争议类虚假诉讼的协作意见》,形成打击虚假仲裁的长效机制。
以个案办理为切入口,宁波检察机关运用数字监督思维,通过类案办理、集中整治和建章立制,实现精准有效监督。针对人身侵权类民事诉讼案件中存在医疗费重复赔偿问题,全市开展医疗费重复赔偿检察监督专项活动,指导宁海、象山等地构建医保机构作为第三人参加民事诉讼制度,筑牢医保基金安全防线,被列入省委数字化改革重大应用“一本账”。
今年以来,宁波共14件民事案件获评最高检、省级典型案例、精品案例。利用宁波检察门户网站,开设“小案不小办”专栏,用鲜活的一手案例讲述民生办案故事。
下一步,宁波市民事检察机关将持续加强民生“小案”法律监督工作,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虞诗君 蒋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