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以数字赋能提升行政执法监督质效,护航经济发展 ——浙江省首套行政执法监督数据标准实施


近年来,浙江省围绕数字浙江建设的总体目标,运用数字化技术与手段,对省域治理进行全方位系统性重塑,推动各地各部门数字赋能。但智能治理并非万能的“完美利器”,在特殊情况下会“失灵”。为此,宁波市司法局联合宁波市标准化研究院,制定出台了《行政执法监督数据元规范》。

据悉,《行政执法监督数据元规范》是浙江省首套、全国第二套地市级行政执法监督数据标准。历时一年多,经过多轮审查、修改、补充和完善,并在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于2023年9月30日正式发布,并于2023年10月30日起正式实施。

该标准详细描述了行政执法监督数据元的表示方法,确定了43个业务分类标识,规定了数据元新增与变更的要求,并给出了事项清单、执法行为、执法对象、监督行为等581项数据元的详细描述,对宁波市行政执法及其监督信息数据元的编制、采集、扩展和应用作了标准规范。

面对新变化、新形势,宁波市司法局将强化政府内部监督职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进行政执法领域监督数字治理,坚持利用和控制并重,从数据元上规范信息技术在行政执法领域的应用,确保行政执法数据在统一标准下运行。

“标准是支撑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技术力量。”下一步,宁波市司法局将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数据元规范》这一地方标准的力量,从服务人民、保障民生、护航经济着手,推进宁波市行政执法监督与12345政务便民热线合作的国家试点工作,提升对行政执法部门的政府内部监督效能。(虞诗君 潘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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