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基础设施是城市社会经济发展、人居环境改善、公共服务提升和城市安全运转的基本保障。近年来,陕西省佛坪县加速智慧城市建设,深入实施数字化城市管理和网格化治理模式,实现对城市管理全领域覆盖、全时段监管,有效调动各方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共同支持、共同参与、共同监督的城市管理格局,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明显提升。
科学谋划,建好“智慧城管”。佛坪县以“智慧城管”建设为抓手,坚持共建共享、智慧支撑,努力提升现代化城市治理效能。该县投资280万元于2023年3月启动实施了智慧城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建设项目,同年8月投入试运行。项目按照国家数字化城市建设标准,采用云计算+智能终端、计算机智能等新技术,主要围绕地理数据、硬件基础环境、平台应用软件等方面,完成了佛坪县主城区1.64平方公里的数据普查,共计部件数12039个,其中公共设施6023个、交通设施755个、市容环境设施1388个、园林绿化设施3845个、其他部件28个,并划分万米单元网格143个。设置AI实时监控摄像头115个,与公安部门“天网”平台视频资源统一整合,覆盖了城区公园、广场、街道、道路、市场、背街小巷、桥梁等城市管理重点区域,可以通过AI技术自动识别占道经营、道路拥堵、机动车占用人行道等常见城市管理难题。同时建设了路灯监测子系统,在主要试点路段安装100盏物联网路灯控制器,可实现路灯运行状态感知、远程智慧化控制、统计路灯在线率、亮灯率,具备能耗采集统计功能,通过历史能耗数据智慧化对比,达到路灯节能管控作用。
多措并举,管好“智慧城管”。近年来,佛坪县多措并举,多管齐下,积极推进“智慧城管”发展,依托县智慧城管指挥中心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平台,让城市管理工作由“被动”变“主动”,不断提高城市治理水平。一是创新体制机制。建立了“指挥中心+协同单位+城管部门”的处置机制,通过“部门联动、协同落实、社会参与”方式,由住建等部门开展“智慧城管”信息采集工作,对发现问题逐一建立台账,实行销号制度。按照“条块结合,立体联动”的原则,加强同其他管理相关部门联动配合,建立无缝隙协作模式,进一步实现主动发现、及时处置、非接触式远程管控。二是明确岗位职责。按照分片治理、网格包保方式划分片区和网格,负责整治车辆乱停乱放、占道经营、乱堆物料、无照经营游商、违规牌匾标识等城市乱象,推动城市管理热点难点问题的前置管理。三是优化工作流程。采取所有问题和处理结果统一由县智慧城管指挥中心管理的方式,建立管理问题“信息采集、案件建立、任务派遣、任务处置、处置反馈、核查结案”6个阶段的闭环管理流程,指挥中心接收到问题信息后转送网格监督员进行现场核实,对信息进行部件、事件、大小类界定,并立案处理,做到问题及时发现、任务准确派遣、问题及时处理,有效简化案件审批手续,缩短案件查处时长。同时,建立“互联网+督促办理”机制,对案件数据信息进行统计和通报,同步对办理情况实施自动更新和智能识别跟踪等,并针对“应管未管”及超期未处置案件形成问题督办、通报。截至目前,平台受理各类城市管理问题833件,办结833件,处置率100%。
创新引领,用好“智慧城管”。佛坪县积极适应不断提高的城市管理要求,坚持创新引领,大力实施“智慧城管+”战略,大力推进数字城管、执法管理、违建治理、垃圾分类等系统建设与应用,全面提升了城市管理精细化、品质化、信息化水平。一是助推部门规范执法。运用AI智能分析技术,对监控可视范围常见占道经营、乱停乱放、乱堆物料、乱扔垃圾等违法问题自动报警、准确识别、自动抓拍、快速派遣,并锁定证据自动形成事件数据,经审核后推送至“智慧城管”业务流程形成案件数据,为非接触性执法提供信息支持,有效规范城管事前预警、事中处置、事后取证工作,提升城市管理执行效率和精准执法水平。二是提升群众参与城市管理工作。依托“智慧城管”平台开发“熊猫家园大管家”微信小程序,市民通过小程序,对城区范围内身边涉及城市管理的市容环境、宣传广告、施工管理、街面秩序、突发事件、公用设施、交通设施、市容环境设施、园林绿化设施等问题实时反馈至平台,相应部门处理后及时将处理结果反馈在平台上,形成全民参与、相互监督、文明和谐的大数据智能管理良好氛围。三是强化考核监督。通过城市管理评价体系数学建模运算评比等级,实现对历史案件数据的实时统计,对各部门、各岗位人员的城市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按月/年进行自定义统计展示,量化各人员的工作情况,开展相应的考核工作。
久久为功,做好“后半篇文章”。佛坪县“智慧城管”平台将持续发展,在后续规划中拓展建设城管执法办案、渣土运输、城乡环卫一体化、地下管网、市容秩序、餐饮油烟、流动摊贩、园林绿化等行业应用,提升行业精细化管理能力,整合相关行业数据资源,提升燃气热力、地下管网、道桥设施等城市生命线的监管能力,加强设施运行智能监测预警、统筹协调、指挥调度能力,建设一流的佛坪县运管服平台,打造“静美佛坪·熊猫家园”城市管理新名片。(中共佛坪县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