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青岛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政策例行吹风会,解读全国首部品牌建设领域地方立法——《青岛市品牌建设促进条例》。该条例将于5月1日起施行,标志着青岛以法治力量护航品牌建设进入新阶段,持续擦亮"品牌之都"城市名片。
作为全国首个聚焦品牌建设的地方性法规,该条例的出台具有里程碑意义。青岛市市场监管局局长张咏雁表示,青岛作为全国品牌战略的先行者,已培育出海信、海尔等知名品牌矩阵,但面对国际竞争仍存在品牌竞争力不足、保护机制不完善等问题。条例通过系统梳理品牌建设全链条,构建起"政府引导、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法治化框架,为破解品牌培育、保护、发展难题提供制度保障。
据介绍,该条例共四章38条,从四个维度构建品牌建设促进机制:一是建立品牌梯次培育体系,聚焦智能制造、海洋经济等特色产业,培育"青岛优品"区域公共品牌;二是强化质量基础设施支撑,推动标准、认证、检验检测等"一站式"服务;三是创新金融扶持政策,探索品牌价值增信融资模式;四是构建品牌保护协同机制,建立行政司法联动保护体系。
青岛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韩林科披露,"青岛优品"工程实施以来,已遴选185个标杆产品,构建起"1+5+N"品牌矩阵。通过实施首席质量官制度、搭建知识产权服务平台等举措,青岛企业主导制定国际标准252项,45家企业入选山东高端品牌培育名单,居全省首位。去年"中国品牌日"期间,青岛在上海举办专题推介会,200余种"青岛优品"集中亮相,开启品牌国际化新征程。
青岛市司法局副局长傅强也表示,条例制定过程中坚持"开门立法",组织20余场企业座谈、专家论证会,吸收百余条建议。创新提出"文化赋能品牌建设"理念,将非遗、海洋文化等元素融入品牌内涵,建立老字号传承保护机制。同时依托上合示范区、自贸试验区等平台,推动品牌"走出去"战略,形成可复制推广的青岛经验。
据悉,随着条例实施,青岛将构建"培育-提升-保护"全周期品牌生态。通过建立品牌信用评价体系、实施品牌数字化管理等措施,力争到2027年培育千亿级产业集群品牌3个,新增国际知名品牌5个,让"青岛智造""青岛服务"成为城市高质量发展新引擎。此次立法不仅是青岛品牌建设法治化的重要突破,更为全国提供了制度样本。下一步,青岛将以条例施行为契机,深化"品牌之都"建设,助力质量强国战略实施,让品牌力量成为城市跃升的核心动能。(雨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