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资源检察公益诉讼案件审理座谈会在济南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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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8日上午,环境资源检察公益诉讼案件审理座谈会在济南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举行。省检察院、省法院及全省16个市级检察院、部分县区检察院相关检察官、法官等40余人齐聚一堂,就进一步做好环境资源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开展研讨交流。省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刘艳、副主任于永宁,省法院环境资源庭副庭长刘加鹏参加座谈。

会上,铁路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军代表铁路法院致辞,希望通过本次座谈会与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在典型案件培育、业务信息共享、审执机制共建等方面取得实效,铁路法院将积极畅通协作渠道,共筑生态保护的司法屏障。铁路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于军波介绍了近年来检法合力推进环境资源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相关情况,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并提出下步工作打算。济南、青岛、泰安、临沂等市检察院结合工作实际,分享了办案中的经验做法。铁路中院环资庭负责同志采用视频与讲述相结合的方式展示了4起典型案例,生动展现了检法在环资公益诉讼领域的办案成效。

随后,与会人员围绕环境资源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程序有效衔接、司法鉴定意见适用、生态环境司法修复等实务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展开深入研讨,并就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使用管理、推动行政主管部门参与案件执行等方面分享经验做法,提出意见建议。

刘加鹏对铁路法院与检察机关在环境资源检察公益诉讼案件审理工作中的共同努力和工作成效表示肯定,提出将持续加强与检察院在案件线索移送、证据收集、法律适用等方面的沟通协作,积极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手段创新工作方式方法,通过发布典型案例、开展法治宣传活动等形式,形成守护生态环境的强大合力,共同提升环境资源司法保护效能。

刘艳在发言中表示,在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建立10周年之际召开本次座谈会意义重大,检法共同守护绿水青山的坚定决心和实践成效值得肯定。下一步将继续与法院同向发力,深化理念共识,加强相关理论和司法实务研究,在信息共享、协作履职、案例培育、宣传引导等领域探索构建更加协同高效的沟通配合机制,携手推动全省环境资源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再上新台阶,为美丽山东建设贡献更多的司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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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谈会前,与会人员参观了铁路中院环资专题展厅,观看了铁路两级法院工作宣传片。

铁路中院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及干警,济南院、青岛院相关院领导及部门负责同志参加座谈。(郭会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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