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中院发布执行变更追加当事人审查白皮书及典型案例

12月17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近三年来青岛法院在执行程序中变更、追加当事人审查工作的相关情况,并发布了《执行程序中变更、追加当事人案件审查白皮书》(2022-2024)及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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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执行程序中存在28类可变更、追加当事人的情形,其中22种可通过执行异议、复议程序审查,无需经过诉讼程序,有效提升了债权人实现胜诉权的效率。近年来,青岛全市两级法院受理的执行异议案件中,变更、追加当事人案件占比接近一半,成为数量最多的一类执行异议案件。

此次发布的白皮书对变更、追加当事人案件进行了全面梳理和分析,总结了审查经验,明确了该类案件的审查原则、审查要件、实践中的问题、裁判标准和责任承担方式等,旨在规范全市法院该类案件的审查工作,统一裁判尺度,确保裁判标准的统一性,从而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此外,青岛中院还从实际案例中精选了八类具有典型性的案件,如未届出资期限的股东被追加为被执行人、出资到期后延长出资期限、违法减资、被执行人原股东转让瑕疵股权、法人未经依法清算被追加为被执行人等。通过这些典型案例的以案释法,不仅为当事人提供了权利救济的明确指引,也帮助他们更深入地了解执行审查的法律法规,进一步维护了社会的公平正义,优化了法治营商环境。(雨轩 时满鑫 吕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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