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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使全社会广泛知晓政策,民营企业有效享受政策,7月11日,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自治区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会上,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张鹏介绍了《意见》有关情况。
《意见》提出8类20条具体措施。一是清理限制政策。围绕民营企业全周期各环节,系统清理阻碍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法规政策。二是优化办事流程。提出规范涉企行政审批程序、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深化政务“增值服务”等举措。三是畅通融资渠道。提出加快补齐融资服务短板,首次提出设立不低于1亿元的融资风险分担资金,建立风险分担机制。四是强化承诺兑现,创新性提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履行合法性审查。五是解决拖欠账款。率先针对解决无分歧账款、存量有分歧账款、新发现拖欠账款3类问题,分类提出具体措施。六是保护合法权益。提出推动涉案企业合规整改、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加强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保护等举措,创新提出对民营企业跨区域投资进行合法保护。七是支持科技创新。提出充分发挥民营企业在发展新质生产力中的作用、加快推动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等措施。八是营造重商氛围。提出健全联系服务重点民营企业制度、支持民营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推动涉企政策直达快享等改革措施,首次提出按照政府引进人才标准给予民营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同等待遇。
据悉,在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方面,自治区民营经济发展服务局建立细化工作清单,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建立“1+N”落实机制的工作部署,组织各牵头部门将《意见》中每项政策措施细化成具体任务,形成与《意见》衔接的工作清单,明确“干什么、谁来干”以及完成时限,推动各项政策措施尽快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强化工作调度,定期对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调度,及时了解各部门工作进展,协调解决工作落实中的具体问题,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实施。动态更新优化,根据《意见》各项政策措施执行效果,以及广大民营企业反馈的问题,不断挖掘新的政策着力点,及时提出新的政策建议,持续强化对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供给和服务保障。
在民营经营主体的政务服务水平、提高办事效率方面,自治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规范涉企行政审批程序,解决行政许可“同事不同办”问题,推动中介服务“清单之外无中介”“清单之内进超市”,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增值服务优化升级,打造涉企政务服务综合体,进一步提升企业专席服务能力。
在促进民营经济人士发展壮大方面,自治区工商联开展“政策落地进商会 直达快享惠民企”1+8+N系列活动,为15家商协会、220余家民营企业面对面送上政策解读“大餐”。联合金融机构开展信用+党建赋能活动,与招商银行呼和浩特分行党支部为商协会堡垒党支部和优秀共产党员授信增信,已审批通过15笔贷款,额度1200万元。会同自治区党委统战部举办商贸流通住宿餐饮业、高新技术2场“政企同心恳谈会”,27位民营企业家反映的71个问题及建议,已推动解决57个。会同检察院积极推进基层试点工作,办理适用案件78件。
在民营经济发展法治保障方面,自治区司法厅开展“法治体检”等各类法律服务4963次,累计组织律师进企业5500余家,通过座谈、以案析法、法治讲座等方式,累计提供公益法律宣传服务和公共法律咨询服务3.1万人次,开展法治讲座3409次,提供法律援助6332人次。截至目前,“蒙企通”平台登记注册民营经营主体58.6万余户,入驻各级政府部门4174个,共受理反映问题446件,已办结424件,累计为企业清欠账款、挽回损失19.18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