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联十三届三次执委会议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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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1日,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联十三届三次执委会议在呼和浩特举行。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国两会精神和全国工商联十三届二次执委会议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一届七次全会暨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23年工作,部署2024年重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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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统战部部长胡达古拉以集体谈心谈话的形式首先为全区民营经济代表人士作形势报告。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副主席、自治区工商联主席安润生作工作报告,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统战部副部长、自治区工商联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梁淑琴主持会议并作总结讲话。

会议指出,过去一年,在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全国工商联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统战部的有力指导下,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扣“两个健康”工作主题,认真履职,广泛凝聚思想共识,助力提升民营经济发展质量,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全面加强工商联自身建设。全区民营企业和广大民营企业家在完成“五大任务”、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中展现新的担当和作为。各级工商联干部职工,以实干担当赢得了广大民营企业家的认可。

会议表示,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联要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两会精神、全国工商联十三届二次执委会精神,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十一届七次全会暨全区经济工作会议、全区两会工作部署,紧扣“两个健康”主题和“四会”建设要求,聚焦高质量发展这一首要任务,抢抓机遇、主动作为,团结带领广大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坚定不移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为全力办好两件大事,凝心聚力闯新路、进中游,助力自治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内蒙古新篇章贡献力量。

会议要求,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联系统要持续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提振发展信心,广泛凝聚共识,建设高素质民营经济代表人士队伍,引导民营经济人士更好履行社会责任;要紧盯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充分发挥桥梁纽带和助手作用,在助力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进程中有新作为;要对标党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工商联工作的总体要求,找差距、补短板,持续强化工商联自身建设和商会组织建设,努力提高履职综合能力和整体水平,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向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交上一份合格答卷。

会议邀请全国工商联有关专家学者分别就工商联重要文件、发展新质生产力作专门解读和专题辅导讲座。会议审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发布了《内蒙古自治区民营企业社会责任报告(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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