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就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内蒙古自治区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促进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促进条例》《内蒙古自治区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促进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促进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促进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国家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促进条例》6部促进条例进行集中阐释推介,推动法规全面贯彻实施。
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张韶春出席发布会并作总体发布,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负责同志分别发布6部促进条例并回答提问,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有关负责同志主持新闻发布会。
据了解,两件大事是内蒙古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闯出新路的关键性抓手。围绕办好两件大事开展专项立法,既是落实自治区党委的部署要求,在法治轨道上保证“一张蓝图绘到底”的现实需要,也是人大立法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举措。同步制定、出台6部重要全局性综合性法规,这无论是在自治区人大工作史还是内蒙古法治建设进程中,都具有标志性意义。
在自治区党委的坚强领导下,人大常委会积极发挥立法主导作用,成立立法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实行“双组长”起草工作机制,举全常委会之力,积极、稳慎开展了条例的调研、起草、论证、征求意见、修改完善、集中审议等各项工作,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努力为全区上下同心协力办好两件大事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在立法过程中,坚持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五大任务实施方案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的决定,将党言党语转化为法言法语。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立法计划调整、立法进程确定、立法中的其他重大事项等都及时向自治区党委请示、报告,6部促进条例都得到了自治区党委批准。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6部促进条例都紧紧围绕、毫不偏离这条主线,推动各项工作向此聚焦发力。坚持稳妥推进,做到“法”必须合法,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坚持开门立法,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公开向全社会征求到意见建议1600余条,就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促进条例专门征求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意见,使立法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得到人民拥护。
据悉,此次发布会还对加强6部促进条例的学习培训和宣传解读工作,适时对法规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等方面提出要求。(王艳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