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于都:实施乡镇“一级财政”管理 激活乡镇发展新动能

近日,于都县财政局组织工作人员分批次前往各乡镇,开展财政业务指导和帮扶。现场,大家翻看账本、讲解政策、答疑解惑……分工明确,有条不紊。一位带队负责人介绍:“按照县里乡镇‘一级财政’管理要求,我们每季度都会到挂点乡镇开展督导,加上乡镇自身的理财意识越来越强,如今乡镇财政运行比过去更加规范高效。”

据悉,2022年于都县便在罗坳镇开辟了“一级财政”改革“试验田”,对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进行了初步探索实践。到了2025年初,在深入调研全县23个乡镇财政运行情况,并系统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于都县由点及面,在赣州市率先全面实施乡镇“一级财政”管理。

为筑牢制度根基,把牢改革方向,于都县以“放得活、管得住”为原则,搭建起乡镇“一级财政”管理“1+9”制度框架,推出多项创新务实举措。比如,在税收收入基数不纳入体制结算的前提下,税收基数超收部分按不低于10%的比例给予乡镇奖励;大幅提高乡镇非税收入财政结算补助或留存比例,最高可达100%;同时规定,乡镇新增的可用财力偿还存量债务的比例不得低于30%等。树立激励与约束并举的鲜明导向,最大程度激发乡镇提高基层治理质效、自主发展经济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自2025年管理实施以来,成效逐步显现。全县乡镇辖区存量企业纳税县级留存部分较上年同期增收5396.23万元,乡镇非税收入征收额达到上年同期的2.94倍,广告宣传费等6项重点经费同比下降80.48%,节约资金1.04亿元,乡镇开源节流过“紧日子”的意识明显增强。此外,通过联席会议,于都县已协调解决各乡镇、有关部门反馈的问题49个,有效打通管理改革中的“肠梗阻”。

于都县财政局主要负责人何鹏表示,实施乡镇“一级财政”管理,是理顺县乡权责关系、激活乡镇内生动力的“关键一招”。下一步,我们将持续优化运行机制,加强对乡镇的业务指导和日常督导,切实维护财经秩序,激发乡镇发展活力,赋能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刘建国 华善荣 张美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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