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为采购人提供专业化服务,协助采购人进行市场调查、编制采购文件、组织项目评审、答复询问质疑等,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2014年以来,财政部推进“放管服”改革,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机制由“审批制”改为“登记制”,取消了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行业的“门槛”。此后,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发展迅猛,数量呈现“井喷”式增长,由此也带来一些问题。吉安市在全省创新推行“吉评优选”代理机构考核评级工作,为采购人择优选择代理机构指明了方向,在政府采购领域营造出“干得越好越有市场”的良好环境,助力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优化提升。
一是聚焦考核指标,科学量化评分标准。针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日常监督管理、年度考核等方面科学制定考核指标。印发《吉安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考核管理办法》,明确从内控管理、制度执行、采购文件编制、采购信息公告、质疑投诉处理、档案管理等11项指标进行综合考核评级。考核满分为100分,每项指标根据项目数量分级对应相应分值,并按不同权重比例计入总分。
二是聚焦常态管控,加强日常监督管理。考核评级采用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方式,注重对代理机构的日常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投诉举报信息处理等方式对考核涉及事项进行核实并记录,汇总日常考核信息用于对各代理机构进行年终考核评价及考核结果运用。通过实地检查及日常考核进行综合打分,按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评定级次,每年根据考核结果动态调整。
三是聚焦结果运用,规范市场公平秩序。吉安市每年度将考核评价结果通报至各县(市、区)采购监管机构、采购单位及代理机构,并在吉安政府采购网上公示。“吉评优选”工作深入人心,吉安市各级采购单位已将考核评价结果作为自主选择代理机构的重要依据。2023年,全市55%的政府采购项目由优秀的代理机构代理;28%的政府采购项目由合格的代理机构代理;只有17%的项目由基本合格和新登记的代理机构代理。同时,根据考核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整理,形成案例予以通报,倒逼代理机构不断提升专业水平和代理质量,形成了“比学赶超、共同提升”的良好氛围。
推行以来,吉安市考核代理机构255家次,被评为“优秀”代理机构由2022年的14家上升为2023年的35家,增长1.5倍;不合格代理机构由2022年的32家下降为2022年的25家,下降22%;2023年吉安市政府采购项目投诉率由2022年11.4%下降为8.3%,进一步规范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行为,为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