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财政局坚持“四破四立”打造 预算绩效管理实践“瓷都样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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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景德镇市财政局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围绕全市发展大局和财政中心工作任务,结合工作实际,坚持“四破四立”,多元化推进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提质增效,通过在评价起点做功课、在评价过程下功夫、在评价终点强应用,不断提升评价工作的精度、深度、力度,尤其在结果运用方面,硬化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约束,2024年共计压减二类项目支出8233万元,对比往年实现了历史性突破。

一是打破粗放低效“顽症结”,制定资金管理“好办法”。

为了更加合理、规范管理财政各类专项资金,市财政局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协商研究,按照“统筹高效、绩效规范、使用合理”原则,对现有的28个二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了集中修订、完善,经市委、市政府同意,于2023年3月印发了包括陶瓷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航班补贴专项资金、市级乡村振兴发展专项资金在内的28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绩效管理和监督职责,强调把绩效结果作为资金分配和调整的重要依据,为推动绩效结果运用奠定坚实基础。

二是打破缺少协调“淤堵点”,建立重点评价“优机制”。

督促有关部门积极配合第三方中介机构开展重点评价工作。在前期准备工作中,积极参与中介机构事前调研、制定评价工作方案、设置评价表等工作,要求被评价部门组织熟悉项目实施情况的人员参与现场评价,协助做好现场座谈、问询答辩及实地考评等工作。在中介机构进驻部门开展现场评价时,安排专人对中介机构现场开展的各环节工作进行跟踪指导,确保中介机构按时间节点开展评价工作,不定期通过电话、微信等形式沟通督促,及时掌握重点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

三是打破疏于把关“小格局”,创立评价报告“坐标系”。

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以中介报价、方案质量和以前年度工作情况等为标准,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取有相关工作经验、有资质实力、社会满意度评价较好且顺利中标的10家社会中介机构,参与2023年重点绩效评价工作。在评价工作结束后,组织多名财政业务骨干参与中介机构重点评价报告“再评价”工作,通过设立“有依据、有标准、有原则”的评分机制,对报告质量进行严格把控,将再评价得分与付费直接挂钩。对中介机构实施优胜劣汰的动态调整机制,将再评价得分作为下一年度安排中介机构参与评价工作的重要依据,为进一步提升评价质量、推动结果运用提供有力抓手。

四是打破传统闭环“旧观念”,树立结果运用“新导向”。

认真组织开展项目自评复核工作,通过“资料审核、现场访谈、实地查看”等形式对10个部门2022年173个项目绩效开展抽查复核,将抽查复核中发现的问题“点对点”反馈给相关预算单位进行整改。完善绩效评价结果的反馈与整改机制,在财政重点评价完成后,将评价结果第一时间反馈给被评价部门,要求各部门按时报送整改措施,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再检查、再核实,督促整改措施落到实处,确保每项重点评价取得实际效果。同时,将重点评价情况向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作了专题汇报,对重点关注的航班补贴、双创双修、环卫一体化等项目提出预算安排建议,得到了市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充分肯定并作出批示,评价结果运用于2024年预算编制中,彰显了绩效工作的权威性、严肃性。(彭德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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