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赣州市赣县区实施十二项工作举措 强力提升政采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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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赣县区财政局紧紧围绕全省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改革工程”决策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优化营商环境政府采购几项重点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积极创新推行“互联网+政府采购”,强化采购全流程电子化,促进政府采购领域公平竞争。主要有以下十二项工作举措。

一是全面推行采购项目意向公开。各预算单位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服务采购(不含涉密项目) 均应当及时公开采购意向,政府采购意向公开时间应尽量提前,不得晚于采购活动开始前30日公开采购意向。不得以人为延误时间、考虑简化程序等理由随意规避采购项目意向公开。

二是全面推进采购项目“不见面”开标。在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已全部进入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现了“不见面”交易的基础上,自今年4月1日起,凡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采用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等非招标方式采购货物、服务和工程的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除外),全部一律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组织实施。

三是全力推动远程异地评标工作常态化。扩大远程异地评标覆盖面,提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效能。200万元(含)以上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货物、服务类项目,必须采取“跨地市”或“跨市县”方式施行远程异地评标。鼓励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的政府采购项目采取远程异地评标方式评标。

四是强力推动电子卖场采购。规范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小额采购行为,做到“应用尽用、应采尽采”,严禁违规线下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

五是强化落实中小企业政策。采购人担负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主体责任,应认真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有关要求,通过加强采购需求管理,严格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合同份额占比规模,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切实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发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作用。

六是强化落实合同签订、公告及时率。各预算单位必须实行“在线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自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鼓励在10日内完成合同签订,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同时,采购人“在线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在“江西省政府采购网(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完成合同公开备案。

七是强力推进“中标(成交)贷”线上融资。充分发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依托省财政厅推动全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构建的“金融服务系统”及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切实加大“中标(成交)贷”线上融资宣传,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市场主体提供更为便捷的融资服务。

八是持续推进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销售平台采购。强化政策落实、宣传引导、业务指导、协调推动,各预算单位要积极通过“832平台”按规定填报食堂食材采购和工会采购预留份额,加大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采购力度,从需求侧助力乡村产业振兴。

九是进一步规范采购项目保证金管理。进一步降低企业政府采购制度性交易成本,全面推行非招标项目、招标项目免收投标(响应)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并在采购文件中予以明确。对于重大采购项目或特殊性采购项目,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特点、市场供需关系、供应商诚信风险等情况认为确需依法收取一定比例履约保证金的,需书面提交区财政局采购股报告议定。如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原则上采取保函方式收取。

十是进一步提高采购项目资金支付效率。采购项目验收合格后,应加快采购项目合同资金支付,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应当按照“应签尽签、应付即付”的原则,在收到供应商发票后抓紧时间尽快办理支付手续,最迟不得超过 5个工作日。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未经约定的其他条件为由延迟付款。

十一是创新推动项目采购需求和实施计划的重点论证。采购人应当按要求建立采购项目审查工作机制,重点论证人员原则上由3名或3名以上法律 、经济类及项目专业类等相关专家对项目采购需求和实施计划进行审查论证,形成《赣县区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审查意见书》。执行项目采购需求和实施计划审查论证的目的,在于能够更加有效防止采购项目内容、分值指标设置等出现排他性、歧视性、指向性及不合理性等负面清单禁止性行为的出现。

十二是创新建立政府采购四方评价工作机制。推进“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建设,为采购人、供应商、代理机构、评审专家等多方赋予采购活动打分权限,梳理出项目采购预算、采购计划、采购合同、履约验收、资金支付等评价节点,主要采用互评方式,由参与政府采购的各类采购主体根据评价指标和标准,分类开展对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专家和供应商的评价。目的在于及时发现采购人是否按规定时间签订采购合同、供应商是否存在故意拖延竣工、评审专家是否规范参与评审、代理机构是否规范组织开展评审等,更好地提升政府采购线上监管水平,以评促改,以评促优,助推营造更加诚信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赣县区财政局 汪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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