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峡江县:精准施策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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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峡江县财政局围绕江西省及吉安市营商环境主要监测量化指标,精准施策,采取六个方面17项具有可操作性和实效性的措施,推进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不断提升。

(一)精耕细作提升财政线上服务能力,实现采购流程简化便捷。一是简化流程。立足简化采购程序、降低交易成本、提高采购效率,持续推行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工作。二是线上办理采购事项。除涉密采购项目外,采购计划备案、进口产品采购初审、采购方式变更等,全部实行线上办理。三是实行政府采购交易电子化。全县所有采购项目全部应用全省“一张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实现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常态运行,实现一网通办政府采购。今年以来,公开招标项目电子化交易占比、非公开招标项目电子化交易占比、不见面开标率、公开招标远程异地评标率等4项指标均为100%。

(二)精打细算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一是精准指导。在采购计划备案环节,根据政策规定,精准指导采购人将预算金额200万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全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算金额200万以上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以上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预留采购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2023年以来,峡江县共实施预算金额20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货物类和服务类项目39个,预算0.95亿元,400万元以下的工程类项目3 个,预算0.15亿元,全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023年1至8月,中小微企业中标(成交)政府采购项目金额2.375亿元,中小微企业合同总额占全县政府采购合同总额的100%。二是及时通知。项目采购计划备案后及时通知采购人,采取发送《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回执》、微信或电话等方式,明确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具体形式。三是健全考核机制。将落实政策情况纳入采购人主动公开范围,作为财政日常监督检查、年度考核或评价事项。

(三)精细入微保障采购公平,营造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市场。一是全面实施采购意向公开。采购人应至少在招标公告日前30天公开采购意向,未实施意向公开的项目一律禁止挂网招标。二是抓好采购需求调查。从以往采购单位先入为主的状况,转为向市场主体开展采购需求调查,在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开征集采购需求调查公告,做到采购需求信息全面公开,改变了以往采购需求信息仅在少数供应商之间流通的弊端,大大增加了采购透明度。三是科学设置最高限价。通过聘请专家论证,征求供应商的价格信息,借助合同备案平台资料,比较同类产品往年及近期的中标价格,采购人科学地设置最高限价,实现政府采购达成“最优的价格、最好的质量”和“物有所值”的目标。2023年1至8月,政府采购预算金额2.945亿元,政府采购实际金额2.375亿元,政府采购资金节约率19.37%。四是专家把脉优化招标文件。采购单位组织召开招标文件评审会,优化技术参数要求、细化评分标准,删除倾向性和歧视性条款,将政府采购负面清单落到实处,保证了招标文件的公平和公正,让更多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四)精雕细琢降低交易成本,主动放大政府采购政策红利。一是降低供应商负担。全面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实行“承诺+信用管理”的准入管理制度。免收投标保证金,鼓励供应商采用电子保函的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政府采购项目使用电子保函的比例达98.12%,据统计,自该两项政策实施以来,峡江县累计为市场主体减负达100余万元。鼓励采购人结合项目实际和供应商的资信情况,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预付一定比例的合同款项给中标(成交)供应商,其中货物类采购项目预付款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30%,服务类采购项目预付款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据了解,峡江县今年以来累计预付合同款5笔,金额300余万元。通过上述措施,有力地缓解了供应商的资金周转压力。二是实施政采信用融资。大力推广线上、无担保、无抵押和额度高的“政采贷”业务,持续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和信贷投放力度,有效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截至目前,该县累计发放政采贷3笔,授信金额达210万元,政采贷项目占比1.82%。

(五)精益求精提高采购效率,加快推进采购后续管理服务工作。一是压缩政府采购流程的时限。严格执行中标(成交)结果公示后10天内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及时率100%。对于满足合同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原则上应当在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支付手续。采购人采购项目履约验收期限一般不得超出15日,大型或者技术复杂、性质特殊以及需要审计、检验检测项目的验收,可按实际情况延长验收时间。二是建立督促采购人履约机制。就合同签订、履约验收及合同价款支付,财政部门建立“联系+督促”机制,及时通过电话、督促函等方式,提醒或督促采购人限时予以落实,近年来,峡江县政府采购保证金及时退付率达100%。

(六)精金百炼强化采购监督管理,全力做好供应商救济工作。一是畅通救济渠道。畅通线上和线下的投诉、举报、询问等救济渠道,开展政府采购领域违反统一市场建设的制度规则清理工作,通过日常工作中的线上审查、线下专项检查等方式,实时审查政府采购活动信息,责令督促采购人和代理机构限期改正各类妨碍市场公平竞争的歧视性、排斥性和限制性条款,累计改正违反公平竞争条款达129条,保障了供应商的合法权益,有力地提升了采购营商环境。据统计,峡江县财政部门的投诉办结率达100%。二是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实行采购人对采购全过程负责机制,重点是加强对采购文件的规范编制、审核、合同签订、履约验收、合同价款支付、信息公开等容易出现问题环节的内控管理。三是主动作为加强培训协调和指导。财政部门全面加强对采购当事人的业务和法制培训,强化调研指导,积极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求代理机构将优化营商环境的新规定新要求,全面完整落实到采购文件编制中。要求相关主管部门、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加强协作、互相监督,全力推动各项政府采购政策落地见效。(江西省峡江县财政局 廖文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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