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州交警发布“五一”出行提示 对不文明交通行为坚决说“不”

在酒驾醉驾、“三超一疲劳”、闯红灯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之外,许多破坏交通规则的不文明交通行为,危险性不容小觑。如将饮料瓶、塑料袋、零食盒……这些看似没有杀伤力的垃圾从车窗扔出,很可能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

“五一”假期将至,扬州市公安交警部门发布提示,呼吁广大市民文明出行,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自觉告别交通陋习,争做文明交通的践行者、维护者、示范者、引领者,摒弃车窗抛物、逆向停车、不礼让行人等交通陋习,共同创造安全、畅通、文明的交通环境。

前段时间,一位热心市民开车等待绿灯时,发现前车司机打开驾驶室的车窗,伸出胳膊将烟头上的烟灰抛撒于车窗外。随即将这一情况反映至公安交警部门。接到群众报警,交警支队三大队根据事发路段和时间,第一时间调阅监控,发现当事人的确存在车窗抛物的行为,随即电话通知该车驾驶人到大队接受调查,并对驾驶员进行了严肃教育。随后,依法对王先生作出相应的处罚。

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说,“车窗抛物”是指驾驶人和乘车人从车内向外乱扔杂物的不文明驾车行为。这种行为不仅破坏环境,甚至会造成人身伤害。向外扔出烟头可能引发火灾;抛出的物品若影响后面行驶的车辆,可能造成交通事故。此外,这种行为还会分散驾驶人注意力,可能干扰附近的其他车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和第九十条规定,“车窗抛物”对机动车驾驶人处以50元罚款,对乘车人处以20元罚款。

通过走访发现,一些驾驶人对车窗扔烟头、抛物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缺乏足够的认知。驾车时的不文明交通行为主要有哪些?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主要包括晚上会车时长时间开远光灯,向窗外吐痰、抛洒杂物,一辆车占两个停车位,遇到车辆拥堵时强行加塞,长时间在快车道上龟速行驶,不打转向灯就随意变道,长时间骑、轧两个车行道分界线行驶。

“五一”假期即将来临,扬州公安交警部门呼吁,扬州是全国文明城市,广大市民和外地来扬游客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坚决抵制交通违法行为,自觉摒弃交通陋习,确保自己和他人的出行安全。

日前,交警支队发布5条文明出行提示,提醒市民及驾驶人朋友,共同营造文明有序的交通环境,保护生命财产的安全。

如果您行走在马路上:请走人行道,请勿随意横穿马路;横过马路时,请走人行横道线,有交通信号灯时,请按“红灯停、绿灯行”通过马路,切勿翻越马路护栏;自觉服从交通民警和交通劝导员的指挥。

如果您在马路上骑行自行车或电动车:请在非机动车道内骑行,没有非机动车道的请靠边骑行;通过路口时,请遵守交通信号,并主动下车在横道线上推行。

如果您驾驶摩托车:请戴好安全头盔,车辆必须牌证齐全;严禁安装晴雨伞;严禁非法营运;严禁违法载人载物;严禁闯红灯。

如果您驾驶车辆:切勿乱停乱靠、乱穿乱插;严禁双黄线掉头、不按道或占道行驶,严禁强超、强会、强插、逆行、闯红灯等;公交车停靠站点要依次排队、出租车靠边上下客,不妨碍其他车辆通行;通过斑马线时注意礼让行人。

无论您是步行、骑行还是驾车出行:请不要随手乱扔垃圾或“车窗抛物”;驾车出行行经斑马线时,请依法礼让行人。

扬州公安交警部门近期将对不文明交通行为进行强力整治,通过加强巡查力度和巡查频次等方式,紧盯车窗抛物、随意变道、不礼让行人等行为。在整治行动中,公安交警部门将采取定点执勤与流动巡逻,现场查处与监控抓拍、严格执法与曝光相结合等方式,对各类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严管严查。

公安交警部门也提醒广大市民,城市文明交通的提升需要全体市民参与支持,请大家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共同维护安全文明的道路交通秩序。(祝隽、黄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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