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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7家农贸市场批发市场经营户未明码标价被处罚

中国经济周刊-经济网讯  自7月28日以来,扬州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对7家未按规定明码标价的经营户实施行政处罚,切实保障疫情防控期间民生商品市场价格稳定。

为快速严厉打击哄抬价格、囤积居奇、串通涨价,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不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扬州市市场监管局组织5个价格督查组下沉到广陵区、邗江区和3个功能区,深入疫情防控一线开展价格专项检查。密切关注蔬菜、猪肉等生活必需品、防疫用品市场供应情况和价格波动趋势,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力措施,共出动价格执法人员3151人次,检查超市、农贸市场、药店共计3041家次,发放价格自律公开信3300余份,发出行政告诫书3份,处理价格投诉举报和咨询256件,对检查巡查中发现的价格违规行为当场责令整改。

扬州市市场监管局广陵分局依法开展进货价格、批发价格监督检查,并约谈辖内的联谊蔬菜批发市场负责人。经查,该批发市场存在未明码标价的价格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当场责令该批发市场立即整改,并对4家经营户未明码标价行为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

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分局在市场检查中,对好润多生鲜超市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的行为进行了处罚。

邗江分局约谈了新盛邻里菜场猪肉经营户,要求严格控制毛利率,不得超过平时水平,目前该市场猪前胛五花肉价格已从23元/斤降为20元/斤;对新盛1家未按规定明码标价的蔬菜经营户实施简易程序当场处罚,对双桥农贸市场一商户销售猪肉制品未明码标价进行了现场处罚,有效震慑了价格违法者。

扬州市场监管部门还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和网络舆情,做好价格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对防疫用品和民生商品相关价格投诉举报从快优先办理,主动通过各种媒体发声,消除人民群众恐慌心理,稳物价、安民心。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时期价格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快速严厉打击哄抬价格、囤积居奇、串通涨价、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不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发现问题重拳出击,从快从重依法查处,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坚决遏制价格大幅上涨势头,全力维护疫情防控期间市场价格良好秩序。(梁奇 毛芳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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