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安:“典”亮法治烟草 护航美好生活

2026年5月是我国第六个“民法典宣传月”。为深入推动民法典精神融入行业治理与群众生活,河南省洛阳市新安县烟草专卖局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精心组织开展进店铺、进社区、进乡村系列普法活动,让民法典从“纸上条文”走进零售户的“经营日常”、走进消费者的“身边生活”,以法治力量护航品质消费、守护民生权益。

“典”护经营:上门普法解烦忧

“张老板,别人从你店里赊账拿烟,光口头约定可不行。民法典规定,大额交易最好白纸黑字写清楚,省得日后扯皮。”5月中旬,在新安县磁涧镇一户零售店内,新安县烟草专卖局职工马思源手持一份自制的《简易买卖合同模板》,正向店主老张细细讲解。

原来,老张多年来一直给附近工地的一位“老熟人”赊账供烟,累计欠款近8000元。今年初对方突然失联,老张手中只有几张字迹模糊的便条,连对方全名都写不全,维权时举步维艰。普法人员现场帮他梳理了“依法追欠路线图”:讲解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关于合同形式的规定——口头合同虽有效,但大额交易宜采用书面形式;提醒第六百二十六条明确的买受人支付价款义务,为其主张权利提供法律底气;重点解读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的三年诉讼时效,“欠条也有‘保质期’,一定要及时主张权利,避免‘有理过期’”。听完讲解,老张连连点头:“以前乡里乡亲抹不开面子,吃了不少暗亏。有约定才有保障,这下心里有数了。”

这正是新安县烟草专卖局“民法典进百店”活动的缩影。宣传月期间,该局专卖执法人员、客户经理组成“普法轻骑兵”,深入辖区零售户店中,将合同履行、欠款追索、侵权维权等民法典要点编成“经营锦囊”,面对面讲解、手把手支招。针对老年零售户群体,普法人员一对一指导如何规范书写欠条、留存交易凭证、识别经营陷阱,让法治服务直达经营一线。

“典”润民生:送法入户暖人心

“租赁合同到期了房东不续租,装修费能不能要回来?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五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进行装饰装修的,合同终止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在新安县铁门镇一处农网终端,普法人员正围绕零售户关心的房屋租赁纠纷,用乡音土话耐心解读。

聚焦农网零售户法律知识相对薄弱的实际,新安县烟草专卖局将民法典宣传与助力乡村法治建设相结合,重点向偏远农村延伸。普法人员走村入户,围绕民间借贷、婚姻家庭、财产继承等农村常见法律问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解读民法典条文,现场解答零售户的法律困惑。在城关镇,几位零售户听完关于“诉讼时效”的讲解后,当场翻出压箱底多年的欠条前来咨询,普法人员逐一帮助梳理,提醒及时主张权利。一位店主感慨:“以前觉得民法典离咱远得很,今天一听,原来条条都和咱的小店有关系。”

普法不止于宣传月,法治建设永远在路上。新安县烟草专卖局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持续深化“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责任制,将民法典宣传融入日常监管与服务全过程,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全体干部职工和广大零售户的内在自觉,以法治底色绘就行业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图景。(王锦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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