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22日,从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悉,自“评定分离”政策推行以来,全市已成功实施“评定分离”项目270个,总交易金额达86.41亿元,切实将政策红利转化为了营商环境竞争力。
今年8月,洛阳市出台《洛阳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实施细则(试行)》,明确规定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全面实施“评定分离”模式,进一步强化招标人的定标权与主体责任,助力营商环境实现深度升级。
“该模式的核心是将过去合二为一的‘评标’与‘定标’环节分离开来,旨在落实‘谁招标、谁负责’的原则,厘清了评标与定标的权责边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传统模式中,评标和定标基本是“打包”进行,评标专家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核、打分、排名,招标人的定标权实际上被评标委员会所取代。
而“评定分离”模式则改变了以往“专家说了算”的做法,把招投标流程拆分为评标和定标两个独立环节。在实施过程中,评标环节由专家筛选出合格的投标人,提供不排序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及专业评审意见,而定标环节则由招标人组建委员会,通过核查随机法、价格竞争法、票决法、集体议事法等方式择优确定中标人。
“评定分离”政策的实施,不仅压实了招标人主体责任,实现了“权责对等”,还可有效引导投标企业从过去一味追求“最低价”转向注重提升自身的综合实力、技术水平和信用信誉,有利于促进建筑行业良性发展。
“为确保‘定标权’规范、透明运行,中心还配套出台了详细操作指南,升级了定标场所硬件设施,持续强化服务保障。”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未来将进一步深化“评定分离”改革,完善全流程电子化监管体系,以标准化交易规则对接全国市场,让公共资源交易成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金名片”,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赵晨熹 崔儒珂 杨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