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阳瀍河区:建立“1137”工作机制 提升巡察效能

面对新时期巡察工作普遍存在的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巡察力量不足等难题,河南省洛阳市瀍河区建立“1137”工作机制,有效提高了工作效能。

“1”个具体可行的工作方案“巧施工”。围绕巡察监督的政治定位,精心制定巡察工作方案。责任压实,全程落实组长负责制,组员分工明确,分工不分家、集体协作统筹完成工作;流程优化,合理安排听汇报,调阅资料,谈话了解,下沉调研等各项工作;以现场巡察结束时间倒排工期,制定每周计划,确保高效完成该轮巡察任务。

“1”天汇总一次问题“传压力”。认真落实问题清单制度,组员每日上报问题清单,及时梳理汇总。看是否完成当日工作量,进行查漏补缺;看是否遇到困难,共同研判解决。

“3”天一次业务会“明重点”。重温党规党纪,解读巡察方案,深入了解被巡察单位的职责定位。不断强化分析研判能力,提升问题定性精准度。

“7”天一次工作盘点“有章法”。聚焦工作盲区,聚焦工作方式方法的运用,聚焦核心问题,对照方案及时梳理工作存在的盲区,及时“回头看”,确保不缺项不漏项,并拓展工作广度、深度。同时,紧盯关键环节,及时分析研判,做到点面结合、论证充分,既有面上情况,又有典型实例和数据支撑,确保最终报告内容真实、客观、公正。

“下一步,我们将始终坚守政治巡察定位,持续深化巡察机制创新,通过系统化、链条化的工作机制,以更务实的作风、更有力的措施,守正创新赋能新时代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瀍河区委巡察办负责人说。(于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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