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大家扫描二维码进入问卷页面,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巡察组作风纪律情况作出评价……”日前,洛阳市瀍河区委巡察机构现场发放巡察“后评估”问卷调查二维码,组织被巡察单位干部职工在线扫码对巡察组纪律作风及工作开展等情况进行评估。
瀍河区积极推动落实巡察双向监督工作机制,制定出台《巡察后评估办法(试行)》,明确方法措施,对巡察组在进驻巡察期间的作风纪律情况进行细化分析。巡后评估与巡察反馈同步进行,坚持党内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重点围绕巡察干部在巡察工作中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巡察工作成绩等方面的现实表现进行考评。今年以来,区委巡察机构已完成对十届委第十二轮的巡察“后评估”工作,发放并收回调查问卷149份,意见建议1条。从评估整体情况看,各巡察组在巡察期间作风务实,严格遵守各项工作纪律,较好维护了巡察干部队伍良好形象。
除常态化开展巡察“后评估”外,区委巡察机构注重抓早抓小,在进驻前,组织巡察组抽调人员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签订巡察组工作保密承诺书,强化巡察干部纪律保密意识。巡察期间,各巡察组临时党支部定期组织学习,积极开展谈心谈话,及时掌握组内干部思想动态。同时,区委巡察办对巡察组工作进行全流程跟进指导,强化对巡察干部全周期监督管理。
“开展巡察组作风纪律后评估,是巡察机构强化自我监督、自我净化的有效抓手。我们将持续完善巡察‘后评估’制度机制,强化对巡察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严防‘灯下黑’,促进巡察工作依规依纪开展。”区委巡察办相关负责人介绍。(于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