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唱好立法宣传“三部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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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聚焦立法前、立法中、立法后三个阶段,充分运用“线上+线下”传播方式,开展立法宣传工作,用心用情讲好人大立法故事。

立法前定好调门,把准方向,唱好“前奏曲”

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于立法宣传工作全过程,时刻牢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正确舆论导向。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坚守初心使命,站稳人民立场,走好群众路线,时刻关注人民群众所思所愿所盼。始终坚持全过程人民民主。广泛征集立法建议项目,回应群众呼声,充分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始终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创新立法。牢固树立合宪性思维,把握好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合情性、创新性的有机统一。

立法中回应民心关切,立足于“全”,唱好“主题曲”

立法动态“全方位在线”。在法规草案起草审议修改过程中,及时撰写相关工作动态新闻稿,开展全方位立法信息公开与分享,保证立法宣传的时效性、准确性。

征求意见“全过程在线”。在法规草案审议修改过程中,通过新闻媒体、网络平台公开法规全文、发布调查问卷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如去年制定的《洛阳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公布后,公众号单条链接阅读量超5万人(次),群众通过来电来信等方式提出具体意见建议70余条。今年制定的《洛阳市停车管理条例》公布征求意见以来,已收到1700余份反馈问卷,150余条公众意见建议。通过立法宣传,在“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的密切互动中,让立法工作直抵民心、载满民意。

新闻发布“全环节在线”。法工委积极配合新闻宣传办公室做好《洛阳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洛阳市洛阳牡丹保护与发展条例》的新闻发布会,其中《洛阳市洛阳牡丹保护与发展条例》新闻发布会阅读量达到了千万次,让“立法为民”“立法护花”“立法惠民”深入人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立法后宣传解读阐释,向“实”增效,唱好“协奏曲”

条例宣传和决定宣传相结合,系列制度“实”入人心。如在《洛阳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审议通过后,同步宣传规范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飞线”治理、建设邻里中心和乡里中心等与群众安居密切相关的决定,提升群众对加强小区管理和建设系列制度的知晓度、了解度,获得广泛的法规实施基础。

立法机关宣传、执法机关宣传和群众宣传相结合,执法效果落地落“实”。在法规宣传期内,法工委提前介入住建部门开展法规培训讲座,宣讲立法理念、规范内容,释义重点条文等。在机关宣传的引领下,带动群众自发宣传、互动宣传,有效推动了法规的实施。

法规宣传和观念提升相结合,法治建设做细做“实”。在宣传中,注重通过条文规定的宣讲构筑群众的法治意识。不仅让群众意识到法规是直接调整和规范其行为活动,保障和维护个人合法权益的规范,更认识到自身参与人大立法、共治共建的重要性。(徐颂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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