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业委会服务水平,洛阳洛龙区开展专题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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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进一步推动《洛阳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贯彻落实,提升全区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履职能力,深入推进“红色物业”创建、“星级小区”评定等工作。洛阳市洛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4月18日—19日,在龙门石窟街道龙门社区居民委员会举办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成员集中培训暨《洛阳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宣贯活动,主要对全区住宅物业小区(社区)成立的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成员、各镇(街道)社区办(物业办)负责人进行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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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培训联合区检察院、区消防救援大队、区公安分局、区法院、相关办事处等部门共同进行,主要从《洛阳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宣传解读,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程序及其成员工作职责、权利和义务;住宅小区消防隐患分析及防范措施;住宅小区治安管理情况及防范工作;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涉法涉诉案件及分析 ;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职务犯罪及违纪案例分析;住宅物业小区日常事务处理及矛盾化解工作探索六个方面进行授课。

此次培训活动旨在高效完成全区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全覆盖工作,提高各镇(街道)对住宅物业小区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的组建、换届及管理水平,提升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成员履职尽责能力、服务能力和水平,提升社区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尚海军 梁跃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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