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山县:建立质疑投诉调解工作机制 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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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山县财政局从工作实际出发,制定《关于开展政府采购质疑、投诉调解工作的通知》,引入质疑投诉调解机制,不断优化政府采购质疑投诉处理规程,拓展政府采购质疑、投诉处理渠道,不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微山县财政局按照“合法合规、诚实信用、高效便捷、注重效果”的原则,探索建立先调解、后裁决、调解与裁决并行的模式,通过约谈、召开协商会等方式,将属于调解范畴内的矛盾化解在源头、把问题解决在初期,高效处理政府采购质疑投诉,最大程度维护好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通知》明确了调解范围、方式、程序、时效和调解终止的情形,要求在调解中要以当事人自愿为基础,坚持客观公正立场,不偏袒、包庇任何一方当事人,不能以调解代替行政裁决。

下一步,微山县将持续优化质疑投诉处理机制,努力构建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亲清”营商环境。(杨雪梅)

一审:孙晓萌 二审:周瑞峰 三审:周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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