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2025年底前全面推行涉企“综合查一次”改革

8月20日,安徽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省司法厅厅长罗建华,省司法厅副厅长、一级巡视员张国安,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杨红雷,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何汉翔,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何汉翔,省数据资源局副局长(主持工作)王爱学,就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提升“综合查一次”改革质效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进行了解读,并回答提问,省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处处长章蓉生主持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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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建华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安徽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涉企行政检查工作,推动各地各部门在优化检查方式上先行先试、积极探索,联合检查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改革进展不平衡、协同机制不完善、经营主体感受不充分等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需要进一步加以规范和改进。

2024年12月底,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于国家层面首次对涉企行政检查作出专门部署。作为安徽省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机构,安徽省司法厅深入推进“综合查一次”改革,指导芜湖市全面推进改革试点,已取得显著成效,检查事项整合率为69.57%,检查企业次数较改革前减少约60%。

在总结芜湖试点经验和借鉴外省市特色做法基础上,安徽省司法厅牵头起草了《实施意见》,研究吸纳16个市政府和51家省有关单位意见,专门听取基层一线执法人员、民营企业家、行业协会商会的建议,6月25日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7月1日,《实施意见》印发实施。

罗建华介绍《实施意见》主要内容,包括总体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三个部分。

在总体目标上,《实施意见》科学设定“三年三步走”的目标路径,明确2025年底前全面推行“综合查一次”制度;2026年底前全省行政检查事项整合率、计划内联合检查实施率、经营主体满意度分别达到70%、80%、90%;2027年底前形成成熟完善的“综合查一次”制度体系。

对于主要任务,《实施意见》从“谁能查”“查什么”“怎么查”三个维度,构建科学、规范、高效的行政检查体系,切实为涉企行政检查“立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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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现场

在“谁能查”方面,采取清单化管理、动态化调整的方式,依法向社会公布联合检查主体资格、检查依据、实施范围等内容,做到“清单之外无检查”。

在“查什么”方面,全面梳理涉企行政检查事项,以监管对象为联结点,按照“能合尽合、应减尽减”原则,统筹确定联合检查事项,整合归并部门内、部门间及层级间的检查计划,协商完善边界模糊、执行弹性大的检查标准,确保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一次到位。

在“怎么查”方面,以行政执法监管数字化转型为支撑,按照“一部门牵头,多部门配合”的模式,全面推行扫码入企,积极推广无感检查,以及多部门“一表通查”、简单事项“委托查”等举措,严控入企检查频次、时间和人数,最大程度减轻经营主体迎检负担。

今年以来,安徽以行政执法权力事项为基础,以监管对象为联结点,按照“能合尽合、应减尽减、当严必严”原则,梳理整合联合检查场景。省本级目前已梳理发布两批联查事项清单,将36个行政执法部门的416项行政检查事项整合为75个联查场景,整合率超80%,确保“一单尽列、单外无单”。

安徽把行政执法监管的数字化转型作为重点,按照“省级统建、全省共用、全域融合”目标,目前正有序推进全省行政检查管理系统建设。该系统搭建了覆盖省市县乡四级的行政执法信息“五库三单”,目前已收录行政检查事项和依据2.29万项、检查计划1.22万件、联合检查事项4785项。同时,依托“安徽码”平台开发“行政检查码”,经营主体可通过“扫码”清楚知道谁来查、查什么、结果怎么样,实现“发起任务—亮码检查—评价反馈—督促整改”闭环运行。

罗建华表示,下一步的关键就是抓落实、见成效,让群众和经营主体可感可及,提振市场信心,共同营造良好氛围,切实增强企业获得感和干事创业的信心。(张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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