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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17日出台的楼市调控新政“新国十条 ”即将“满月”。一个月来,从中央政府及各部委出台指导精神,到各地方政府纷纷出台实施细则,调控政策似乎一个比一个严格。中新网房产频道从政策角度出发,为您盘点梳理了近一个月中央及地方出台的房地产市场 调控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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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国十条”

   4月17日,国务院发出了《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通知要求遏制房价过快上涨,实行更为严格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通知中提出十条举措,被业内称为房地产“新国十条”。 >>>详细

  房产税开征脚步声渐近。

  5月12日,一则“上海近日将出台楼市调控细则并征收房产税”的消息占据各大网站的显着位置。而一个星期前的5月4日,国务院法制办财政金融司副司长季怀银也通过官方媒体透露:“开征住房保有环节的税收,是保证住房市场健康发展的治本之策,也是解决当前我国面临的多项棘手问题的治本之策,早开征比晚开征好,但需分步实施而非一蹴而就”。

  这一表态意味着政府开征住房保有环节税的基本框架和政策措施已基本成型。

  本刊获悉,中央政府已紧锣密鼓地进行房产税各项准备工作,其中包括税种设置、征税范围、免征额和税率的设定等细节。中央财税部门的基本思路是,对1986年发布的《房产税暂行条例》进行修订,将房产税覆盖到个人非营业性房产,在某些房价上涨过快城市先行试点。

  新政解读

  随着新国十条出台,地方版的新国十条已经或即将出台。有些城市曾经火爆的房地产市场出现了量价齐跌的局面,房产新政似乎初见分晓,但能否发挥预期作用?任志强发表万言书,认为新政是向计划经济倒退的开始。还有人说:“政府越调,房价越涨。”一时间有关市场调控争论不绝于耳。

  众多专家认为,当前房地产市场高烧不退,急需政策调控,新国十条的出现可谓正逢其时。楼市如何降温,使用土地出让金建设保障房比例如何?对此,《中国经济周刊》采访相关专家,就新国十条等进行解读,专家各有己见。

  3月19日,国资委召集部分中央企业召开会议,国资委主任李荣融明确要求,78家不以房地产为主业的中央企业要加快结构调整步伐,15个工作日内制订有序退出的方案。

  国资委近期连续针对央企房地产业务作出指示,其直接诱因被普遍认为事起3月15日一天之内,北京集中诞生三个“地王”,而其中标企业,无一例外全部具备央企背景。民众由此喟叹,温家宝总理“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势头”的承诺言犹在耳。国资委因之要求不以房地产为主业的中央企业,在完成企业自有土地开发和已实施项目等阶段性任务后有序退出,可以看作政府部门响应民意、保障民生的善意举措,至于其效果,短期之内或可起到一些敲山震虎的警示作用。

  房地产不是普通商品,房地产市场也不是完全自由竞争市场,房地产周期波动对国民经济影响重大。这些都决定了政府必须发挥“看得见的手”的作用,适时适度调控房地产价格。房地产市场的调控政策多种多样,但总体上可分为调控供给与调控需求两类。无论是从经济金融理论还是从过去调控的经验教训看,国内的房地产市场都应坚持以需求调控为主,并分层次具体实施需求调控。

  有关物业税的传闻甚嚣尘上:年初曾有媒体报道称,物业税空转试点将在今年推广至全国。国家税务总局科研所研究员张培森近日则将此说斥为假新闻;旋即又有媒体报道称,北京市地税局有关负责人透露,北京最早将于明年底开征物业税。

  对于这一尚未明确的消息,与其煞有介事称谓“最早明年底开征”,还不如直接称“最早明天开征”。而对于“税务专家们”预测,物业税的税率范围大致在0.5%~1%之间,那就更是让人摸不着头脑了。

  淡季开局的2010年房地产市场,迎来了国家宏观调控的最强音。

  继2009年12月底中央密集出台一系列针对房地产行业的调控政策以来,1月10日,一份被称作“国十一条”(即国务院发布的《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下称《通知》)的综合运用了土地、信贷、税收、行政监督等多种手段的调控蓝图,正式确定了2010年中国房地产政策的基调和架构。

  在此背景下,房地产调控政策的未来细节,为学界和市场留下了巨大的猜想空间。

  新政一览
时间 措施 要点
2010.05.04 三部委联合下发通知加强廉租房管理 住建部、民政部、财政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廉租住房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各地区要通过新建、改建、购置、租赁等方式多渠道筹集廉租住房房源。
2010.04.20 住建部:未获预售许可项目 开发商不得收取定金 今后未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以认购、预订、排号、发放 VIP 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定款等性质的费用。
2010.04.17 国务院:房价过高地区可暂停发放第三套房贷 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1年 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
2010.04.15 国务院常务会:贷款买二套房首付不得低于50% 1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不得低于50%,贷款利 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对购买首套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
2010.04.13 住建部:加快保障房建设 遏制房价过快上涨 住房城乡建设部13日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其中,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是 下一阶段工作的重点,同时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
2010.04.11 银监会:银行不得对投机投资购房贷款 中国银监会11日指出,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增加风险意识,不对投机投资购房贷款,如无法判断,则应大 幅度提高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加大差别化信贷政策执行力度。
2010.03.10 国土部强调房地产用地监管 将开展突击检查 国土部发通知:一、加快住房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二、促进住房建设用地有效供应;三、切实加强房 地产用地监管;四、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 ;五、开展房地产用地突出问题专项检查。
2010.03.18 国资委要求78家非地产主业央企15天出退出方案 按照国资委要求,除已确定的16家以房地产为主业的央企外,78家不以房地产为主业的央企正在加快 调整重组,在完成自有土地开发和已实施项目后要退出房地产业务。
2010.03.10 国土部强调房地产用地监管 将开展突击检查 国土部发通知:一、加快住房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二、促进住房建设用地有效供应;三、切实加强房 地产用地监管;四、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 ;五、开展房地产用地突出问题专项检查。
2010.02.20 银监会发布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打击炒房者 流动资金贷款不得用于固定资产、股权等投资,不得用于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领域和用途。
2010.01.12 央 行上调准备金率强力遏制信贷冲锋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10年2月25日起,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 点。
2010.01.10 国办发出通 知要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国办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房地产市场调控,稳定市场预期,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2009.12.23 财政部:五年内住房转让全额征收营业税 自2010年1月1日起,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 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 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2009.12.17 5部委新政打击囤地炒地:拿地首付不低于50% 财政部、国土部等五部委出台《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明确开发商以后拿地时,“分期 缴纳全部土地出让价款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一年,特殊项目可以约定在两年内全部缴清,首次缴款比例不得低于全部土地出让款的50%”。
2009.12.14 国务院提四措施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 国务院提四措施遏制房价:一要增加普通商品住房的有效供给;二是继续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型住房消 费,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三要加强市场监管;四要继续大规模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2009.12.09 个人住房转让营业 税征免时限由2年恢复到5年 国务院决定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征免时限由2年恢复到5年,其他住房消费政策继续实施。
2009.12.07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年要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给 中央经济会议指出,增加普通商品房供给,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性购房需求,加大农村危房改造支持 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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