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以来,昌平区紧抓落实,一步一痕,由党政机关带头,扩大强制分类主体,逐渐做精做细垃圾分类工作,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牵头、示范带动、全民参与”的工作格局。
昌平区从政府机关率先做起,严格落实垃圾强制分类标准要求,发挥党政机关垃圾强制分类示范引领作用,在政府、派出所、卫生院、中小学、幼儿园等机关事业单位率先开展强制垃圾分类。
在办公场所内设置“四分类”垃圾收集桶,用于日常生活垃圾的回收;以工业园区、农业园区、餐饮单位为重点,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在党政机关食堂带头安装设备,践行厨余垃圾源头减量;彰显榜样力量,充分调动社会单位参与垃圾分类的积极性,为垃圾分类全面展开打好基础。
此外,为强化宣传教育提高群众参与热情,昌平区还在各学校开展垃圾分类普及活动,将垃圾分类知识纳入中小学教育教学活动和幼儿园教育,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带动家庭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图/文 王晓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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