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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茌平区财政局:采购人清单指引落实“法定职责必须为”

近期,聊城市茌平区在全市率先出台《政府采购采购人责任清单》(简称《清单》),告知采购人“知责明责”,推动采购人“履责尽责”,进一步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规范政府采购活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助力打造更加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一是增强采购人依法行政的意识。采购人是政府采购活动的实施主体,理顺采购人的权责关系,夯实采购人主体责任,必须依法行使各项权利,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清单》的实施有利于建立采购人对采购结果负责的新型采购人制度,提升政府采购工作的质量,预防和化解政府采购领域矛盾和问题。

二是明晰采购人法律责任和职责要求。根据采购流程梳理法定职责,《清单》从内控管理、编制预算、需求管理、采购流程、合同签订、履约验收、资金支付、档案管理、监管监督等21个方面,共42项内容,明晰了主体责任的具体内容、法律依据、违责风险和处理措施,建立采购活动的可追溯性。

三是推动采购人实施采购的透明高效。《清单》的出台用制度规范行为,让政府采购活动在阳光下运行,在制度下监督。政府采购相关当事人可以充分了解采购活动的相关过程,倒逼采购活动专业化、正规化、法制化建设,提高政府采购的效率和保障能力。

该《清单》共梳理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职责义务239项,还明确了采购人违规风险112条,共依据法律法规35部,涵盖300余法条。下一步,茌平区财政局将通过自查自纠和监督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全面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同时加强政府采购业务的宣传和指导,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政策制度落地生效。(聊城市茌平区财政局  贾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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