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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中院发布:全市严重失信企业占比降至0.67%为全省最低

中国经济周刊-经济网讯 11月3日,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该市两级法院扎实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执行年”1+4专项活动,取得阶段性成效。在“暖企”行动中对失信企业的线下调查摸底表上传反馈率始终在全省处于领先位次,至8月底率先达到100%。行动中,综合运用教育督促、指导帮扶、失信约束等措施,促进失信企业主动履行义务、修复信用,截至10月底依法将905家企业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删除,全市严重失信企业占比降至0.67%,全省最低,超额完成既定目标。在“助企”行动中,执转破企业数量633件,居全省前列,同比增长131.87%。

在扬州两级法院开展类个人破产试点工作以及建立运行公职管理人制度,是扬州中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大举措。今年3月18日,省高院批准同意扬州作为个人破产试点地区。在类个人破产试点工作中,为破解“无产可破”和“破产低效”难题,扬州提出创新公职管理人制度的设想。在制度设计上突出公益性、联动性、社会性、兼职性和行政主导性,让具备法律、财会、税务、市场管理等综合专业背景的人员共同参与破产管理。目前,全市法院共受理类个人破产案件15件,选任公职管理人12件。

【典型案例】七年案件一朝结 纾难解困暖企心

2015年,某研究院与扬州某公司因货款纠纷向扬州中院申请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调查并未发现其名下财产。到公司注册地调查,发现该地实为园区产业孵化基地,仅为入驻的小微企业提供市场经营场所,被执行人早已“人去楼空”,且欠下两年管理费用。因未申报财产,法院将其纳入失信“黑名单”,并对法定代表人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案件暂时终本结案。2022年3月,公司与法院联系,称公司其实也是受害者,近年来一直在外追索债务,其间深受限高之苦,现愿意偿还本案全部欠款。市中院与申请执行人取得联系,恢复本案执行。该案执行完毕后,法院解除了对被执行人的所有惩戒措施,并为其出具债务履行证明,为公司在重启创业路上扫清信用障碍。

法官表示,诚实守信是企业的“金字招牌”,对在创业期的中小微企业而言,更是“生命之重”。本案中,对作为被执行人的企业,执行法院采取刚柔兼济的措施,以“刚”限制失信行为,用“柔”鼓励守信行为,将“守信受益、失信难行”的理念贯穿始终。对于愿意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的,法院同时可以帮助其修复信用,出具信用证明,让“诚实而不幸”的创业者重新融入社会,为经济发展和社会治理注入新的活力。(扬法宣)

一审:孙晓萌 二审:周瑞峰 三审:周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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