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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发放首笔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贷款

中国经济周刊-经济网讯 近日,在乐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和有关部门的助力下,乐至县农商银行发放了首笔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贷款,实现农村金融与宅基地制度改革的有机融合,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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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农村宅基地抵押贷款助农工作,乐至县积极探索实现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贷款,出台《乐至县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农房抵押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办法明确借款人为从事规模化经营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农民以及其他符合条件的农房所有人,同时将农房抵押贷款纳入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风险补偿金的支持范畴。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专门开辟了绿色通道,对符合政策规定的农村不动产实行特事特办,跟踪专办,确保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抵押登记。

劳动镇百花村村民陈俊家住陈毅故里4A级景区旁的羊叉河乡村振兴示范点附近,地理条件优越。今年,他计划开办农家乐,但是资金缺口成了发展路上的一道难题。听说宅基地使用权可以用来抵押贷款,心里有点激动又有些犹豫,担心办理过程繁琐复杂,放款难放款慢。再三考虑后,他们联系了乐至县农商银行劳动支行,没想到只需要提供房产证、土地使用证、身份证、结婚证和户口本等相关资料,就可申请宅基地抵押贷款。

据县农商银行工作人员介绍,农村宅基地抵押贷款额度根据借款人的生产经营、负债情况和还款来源,同时结合抵押物价值、抵押率和预期变现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最高贷款年限为3年。

不到10个工作日,陈俊就申请到了10万元贷款。“现在政策好啦,如果有资金需求的话,拿宅基地及农房就可以抵押贷款,并且利息比原来低,对我们帮助确实很大。”陈俊说。

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介绍,农民朋友们获得了与城镇居民同等的住房财产抵押贷款,这必将为城乡统筹发展和乡村振兴注入新的动力。

目前,乐至县继续积极探索农村金融产品创新,加大金融对“三农”工作的支持力度,依法稳妥规范推进农房抵押贷款工作,有效盘活农村资源,为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贡献更多的力量。(周小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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