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周刊-经济网讯 8月7日21时22分,惠州铁路公安处揭阳站派出所民警接旅客黄先生报警称,其乘坐列车到达揭阳站下车后,发现随身携带的行李箱遗失,请求民警帮助寻找。
秉持着“事关群众无小事”的宗旨,揭阳所民警通过调查了解到,黄先生乘坐D7160次从广州东到达揭阳站,将行李箱放在置物架中,内有小米笔记本电脑(价值8000余元)、重要证件、随身衣物等物品,下车时,将行李箱遗忘在列车上,行李箱跟随列车到达终点站梅州西站,由列车员移交至梅州西站派出所。
在梅州西所民警的协助下,行李箱于8日递回揭阳站,黄先生于8日下午17时开箱确认财物完好无缺后,将行李箱取回,并对民警的帮助表示感谢。(广东揭阳站派出所 高晓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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