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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沈金强:患者尚未痊愈,医院为病人办理多次出院、入院手续,“分解住院”亟需解决

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民建重庆市委会主委沈金强提交了多份建议,涉及教育、医疗等领域,其中《关于解决“分解住院”问题的建议》尤其引人关注。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 王红茹 | 全国两会报道

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民建重庆市委会主委沈金强提交了多份建议,涉及教育、医疗等领域,其中《关于解决“分解住院”问题的建议》尤其引人关注。

全国人大代表沈金强

全国人大代表沈金强


“分解住院”是指医院在住院患者尚未痊愈的前提下,为病人办理多次出院、入院手续的行为,这也是部分患者遇到过的烦心事。但是,医生明知这是一种违规行为,为何又为之?

“主要原因在于一些考核指标的设定。在医保协议内容中有:‘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次均费用’‘两次住院间隔天数’(一般以10天为基线,对超出10天的主管医生必须写情况说明和分析报告,且作为医保部门重点核查内容)等,如果超出了协议规定就会被医保拒付,医院将自行承担。”沈金强表示,此外,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各级医院的评审或重点专科的评审中,也有“平均住院天数”“住院次均费用”“病床使用率”“病床周转率”的指标要求,特别是“平均住院天数”,除精神疾病外,其它公立医院均要求在8天以下,而且这些指标也纳入了医改工作的考核指标。“分解住院”由此产生。

目前,我国已经逐步进入老龄化社会,冠心病慢性心衰、慢阻肺急性期、糖尿病并发症等很多疾病的住院治疗天数,会超出8天的住院周期。对此,沈金强说,“我们应该坚持实事求是、以人为本的原则,遵循疾病的发展过程,特别针对疾病的复杂性和不可预见性,要优化医保支付方式和行政考核指标,避免医生发生不得已的‘分解住院’等违规操作,让医护人员把有限的精力一心一意专注于临床工作上,把智慧和技能用在解决病人的痛苦上。”

基于当前存在的“分解住院”现状,沈金强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加大政府对卫生健康的投入力度。科学核定国家财政性卫生健康经费支出占GDP的比例,通过立法方式,明确国家财政性卫生健康经费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比例的最小值(至少达到WHO提倡的广义政府卫生支出占GDP比重的5%),且应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财政收入的增长逐步提高。对于中西部等欠发达地区应由中央财政转移支付予以保障。

二是优化考核指标和支付方式。医保部门和卫生健康行政管理部门要进一步优化对医院的一些考核指标,在“平均住院天数”“住院次均费用”“两次住院间隔天数”的指标上,尽量按大病种予以考核。根据各种医疗服务的特点,选用不同的支付方式:对特殊的疑难病症采用按服务项目付费;对诊断明确、治疗方法相对固定的病种实行按病种付费;对床日费用变动较小、床位利用率高,难以通过延长住院天数来增加费用的疾病,采用按床日费用付费。还可根据医院提供的住院病例来细化支付标准,按病人住院天数分段、有梯度差异性给付,如住院 10天以内、10—20天、20—40天、40天以上各设定一个标准。病人住院天数不同,适用不同的给付标准。这样医院就没有分解住院的必要,并针对出现的问题及时改进, 让医院的趋利行为得到遏制。

三是适时调整医保药品和诊疗目录。建议医保部门根据我国经济水平的发展、医学科技水平的发展,医疗设备的不断更新及人口老龄化的趋势,按照国家对基本医保确定的“低水平、广覆盖”精神,因疾病谱变化导致就医需求的变化,适时调整医保目录,将确实属于基本医疗的技术服务项目和药品列入基本医疗的报销范围内,特别是将基本药物纳入医保报销药品中。结合“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取消药品的医院等级限制,发挥区(县)、乡(镇)医共体医院的作用,让小病在基层医院检查和治疗,方便民众医保就医。

责编:周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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