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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部门重拳整治骚扰电话

如何整治骚扰电话这一顽疾?别着急,一张大网正在拉开。昨日,工信部等13个部门联合印发《综合整治骚扰电话专项行动方案》,一场为期一年半的专项整治行动已经拉开大幕。工信部表示,自2018年7月起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一年半的综合整治骚扰电话专项行动,商业营销类、恶意骚扰类和违法犯罪类骚扰电话将成为重点打击对象。

严控骚扰电话传播渠道

首先将严控骚扰电话传播渠道。其中加强语音线路和码号资源管理,要求运营商们要按照“谁接入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语音线路和“95”、“96”、“400”等码号资源的用户资质审查,规范资源使用,严禁为非法经营、超范围经营提供线路资源和业务接入。

同时全面规范营销外呼业务。要求呼叫中心企业要对经营资质、自营和外包业务进行全面规范,开展商业营销外呼的,应当征得用户同意,不得对用户正常生活造成影响。用户明确表示拒绝后,不得继续向其发起呼叫。

行动方案还要求手机制造商应支持手机终端配备防骚扰电话能力,明确提出“运营商、移动转售企业、相关互联网企业应通过短信、闪信、应用软件等方式为手机提供疑似骚扰电话标注、拦截和风险防控警示服务。”

规范重点行业商业营销行为

针对金融类电话营销行为,该方案要求银保监、证监会加强对金融机构和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严格规范贷款、理财、信用卡、股票、基金、债券、保险等业务的电话营销行为,督促金融机构对其委托的第三方机构的电话营销行为加强管理。

对于售房租房电话营销行为,将由住建部牵头,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房产中介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的监督管理,严格落实中介机构备案制度,严格规范电话营销行为。

对于医疗机构、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电话营销行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将加强监管,特别是加强对涉嫌违法违规开展电话营销的医疗机构、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管,规范母婴保健、医疗美容等医疗行为以及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行为,严厉打击无证行医、非法医疗美容和违法违规生产经营保健食品。

行动方案中提到,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于涉骚扰电话相关案件给予法律指导,研究提出适用法律意见。司法部配合各相关部门,推动完善相关法律规定,进一步规范电话营销行为。

北京晨报记者 焦立坤


(网络编辑:崔晓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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