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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发布暂行办法 ABS可质押

本报讯 昨日晚间,上交所发布公告称,为规范债券质押式三方回购业务,维护债券市场秩序,上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制定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债券质押式三方回购交易及结算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

公告显示,业务开展初期,三方回购的正回购方限于以下机构或产品: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公募证券投资基金;商业银行的理财产品。

此外,公告中显示,业务开展初期,担保品按债券类型、发行方式和债券评级划分为8个质押券篮子。篮子标准中的信用债包含资产支持证券(次级档除外),这也表明了在暂行办法实施时,资产支持证券将有可能用于质押。

(王思文)


(网络编辑:何颖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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