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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刘尚希:建议把房地产税当作“调节税”来立法 目的是调节住房消费

中国经济周刊—经济网讯 (记者 王红茹) 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提出,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财政部副部长史耀斌3月7日对媒体表示,目前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财政部以及其他有关方面正在抓紧起草和完善房地产税法律草案,中国将参考国际上共性的制度,并参考中国国情设计房产税制度。

无论房地产税何时推出,可以肯定的是,房地产税一定是先立法后实施。那么,立法时应该注意什么?对此,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刘尚希表示,中国在进行房地产税立法时应格外注意一点,即不能简单地照搬国外征收房地产税的做法,将房地产税设置为一种对居民普遍征收的“财产税”,更合理的做法应是把房产税当作一种面向少数人以调节住房消费为目的的“调节税”来立法。

刘尚希表示,与其制定一个全覆盖的房地产税法,不如单刀直入,把房地产税当作“调节税”来立法,目的是调节住房消费,同时兼有调节分配差距的作用。

关于房地产税何时出台,众所关注。由于房地产税不仅涉及到千家万户的利益,也涉及到中央和地方的利益,还涉及到整个社会的稳定和私有财产的保护,这样一部重要的法律,慎重出台也在情理之中。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刘剑文表示:“房地产税法应该在什么时候出台,应该解决什么样的问题,目的是什么,宗旨是什么,这些都很重要,立法有法定程序,出台也需要时间。 按照中央的部署,应该是在2020年前实施。还有3年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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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崔晓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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