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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稽查+维权”投保机制 确保中小投资者维权

■本报记者朱宝琛

近日,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与中国证监会上海专员办签署合作备忘录,通过创新“稽查+维权”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协同维权途径,充分发挥双方合力,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为进一步固化维权成果,完善工作机制,双方就协同维权、宣传教育、课题研究、员工培训等达成广泛共识并签署合作备忘录。备忘录的签署,有助于形成“信息共享、优势互补、执法有力、维权高效”的执法与维权的中小投资者保护协同机制,确保中小投资者维权“有门”“有道”“有度”;开辟了中小投资者保护的新途径,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保护机制建设又迈出重要一步。

维权“有门”,通过维权协同机制,在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前,为行政执法、支持诉讼打开一扇门。通过“开门”,使行政处罚与支持诉讼无缝衔接、同步推进。

维权“有道”,通过维权协同机制,使投资者维权渠道更有效率和优势。通过信息共享,投服中心可以及时会商上海专员办,全面掌握事实证据、认定逻辑等案件具体情况,使维权依据更加充分、准确,提升维权成功率。

维权“有度”,通过维权协同机制,在支持投资者维权过程中,提高违法行为损害赔偿计算的科学性,通过加强与人民法院、投资者的沟通,合理引导投资者赔偿预期,使赔偿标准、赔偿结果更适当,违法行为影响程度与损失赔偿之间相适应;既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又公平公正地对待上市公司合法权益。


(网络编辑:何颖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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