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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清环保董事长刘正军:土壤防治立法时机已成熟

文章导读: 今年全国两会上,作为环保产业唯一的全国人大代表,湖南永清环保集团董事长刘正军一口气提交了八份建议,内容涉及土壤修复、土壤污染防治法、PPP立法、区域环境整体服务、生态乡村建设等。

中国经济周刊-经济网讯(记者 李永华)今年全国两会上,作为环保产业唯一的全国人大代表,湖南永清环保集团董事长刘正军一口气提交了八份建议,内容涉及土壤修复、土壤污染防治法、PPP立法、区域环境整体服务、生态乡村建设等。

刘正军长期关注土壤污染治理等与老百姓息息相关的议题,他指出,我国开展污染土壤的修复技术研发比欧美发达国家晚20年,在修复技术、装备及规模化应用上还存在较大差距,制约了技术的规模化应用和产业化发展。为此,刘正军建议国家在政策层面加大引导与支持土壤修复产学研一体化平台的建设,在政策扶持、税收优惠等方面帮助国内有潜力的修复企业扩大规模、强化实力,进一步支持土壤修复产业并购投资,培育土壤修复行业龙头企业,推动国内土壤修复技术的市场化和产业化进程。

与场地污染治理不同,耕地污染治理往往面积大、投入强度小,加之多年来农田污染治理技术积累相对薄弱,因此企业等社会主体介入兴趣低。刘正军认为,在耕地污染修复治理中,应大力推广第三方治理模式,并积极创造条件吸引有实力的企业进入,以顺利完成《土十条》提出的对受污染耕地进有效行监测、安全利用及分类治理的目标。

2016年5月30日,国务院发布《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针对大气、水和土壤三大环境介质,我国已经制定了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水污染防治法,但至今还没有专门的土壤污染防治立法。土壤修复立法的滞后与空白,对我国土壤污染修复来说,是目前最大的短板所在。刘正军表示,目前土壤防治立法时机已经成熟,而且草案经过反复修改完善,也已具备出台条件,建议加快出台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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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张芳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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