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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出台提高二套房首付比例等最新调控政策

文章导读: 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关于调整南京市土地公开出让竞价方式、商品房贷款首付比例的意见》,出台了南京房地产调控的最新政策信息。

中国经济周刊-经济网讯(记者 刘照普)8月11日,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关于调整南京市土地公开出让竞价方式、商品房贷款首付比例的意见》,出台了南京房地产调控的最新政策信息。该意见提出,从今年8月12日起,进一步加大政策调控力度,调整土地公开出让竞价方式和商品住房贷款首付比例,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一是调整商品房贷款首付比例。1、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除高淳、溧水执行最低首付款比例30%外,其他地区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5%;2、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除高淳、溧水执行最低首付款比例30%外,其他地区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50%。

二是调整土地公开出让竞价方式。1、经营性用地公开出让实行网上交易,竞价所产生的保障房建设资金不计入房价准许成本;2、当网上竞价达到一定比例时,调整该地块所建商品住房预售条件。当网上竞价达到最高限价80%时,申领预售许可证应达到以下施工进度:七层及以下的,应当完成基础工程并施工至主体结构封顶;八层及以上的,应当完成基础工程并施工至主体结构三分之二以上,当网上竞价达到最高限价90%时,该地块所建商品住房必须现房销售;3、当网上竞价达到最高限价时,仍有2家以上单位要求继续竞买的,停止网上竞价,改为现场摇号产生竞得者,并在最高限价基础上再加一个加价幅度作为成交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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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张芳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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