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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国霞:贫困退出标准的制定考虑了三方面因素

文章导读: 国务院扶贫办政策法规司司长、新闻发言人苏国霞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贫困退出标准和依据考虑了三个方面。

中国经济周刊—经济网讯 5月10日上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关于建立贫困退出机制的意见》有关情况新闻发布会。国务院扶贫办政策法规司司长、新闻发言人苏国霞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贫困退出标准和依据考虑了三个方面:

第一是经过了反复研究。按照中央的要求,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实现贫困人口全部脱贫。从目前的情况看,贫困县的贫困发生率还是比较高的,用建档立卡的数据,贫困县平均贫困发生率17.3%,贫困村16.9%,我们做了测算,如果到2020年所有中部县贫困发生率降到2%以下,西部降到3%以下,全国剩下800万贫困人口,通过低保、医保、农村五保和养老保险等措施,能够确保他们到2020年收入都达到国家扶贫标准以上,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的生活水平。

第二是总结了各地经验。目前,各地纷纷制定脱贫标准,从各地的实际情况看也考虑了区域差距,中部要求稍微高一点,西部贫困面大一点困难一点,要求稍微宽一点,到3%。

第三是参考了国际标准,或者说国际通行的做法。各国减贫的经验看,一般一个标准下的贫困人口降到3%左右的时候,就很难通过开发的措施来解决贫困问题,需要用保障的措施兜底。

刘永富补充道,第一,苏国霞女士说的800万这个数据,是算帐的数,也可能最后需要社保兜底是1000万,也可能是800万,也可能是1000多万,如果都按照这个标准,每个贫困县实有的农村贫困人口推算出来还有800万左右。第二,这是一个过程,是一个阶段性的目标,不是最终的目的。最终到2020年是要全部脱贫,全部“摘帽”的,不是允许保留这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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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崔晓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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