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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一季度用电量增速同比回升2.4个百分点

中国经济周刊-经济网讯 4月13日上午9:30,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召开定时定主题新闻发布会,发布宏观经济运行数据并回应热点问题。发布会透露,一季度,全国全社会用电量约1352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2%,增速同比回升2.4个百分点。

以下为文字实录:

赵辰昕:

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来参加国家发改委每月定时定主题新闻发布会。今天将重点发布一季度部分经济指标、投资、价格运行和价格监管、经济体制改革、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城市轨道交通简政放权、推进特许经营立法等七方面情况。

第一方面,一季度部分经济指标。

一是发用电量情况。一季度,全国全社会用电量约1352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2%,增速同比回升2.4个百分点。其中,第一、二、三产业和居民生活用电量同比分别增长7.8%、0.2%、10.9%和10.8%,增速同比回升9.7、0.8、4.0和8.2个百分点。3月当月,全社会用电量约476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6%,增速同比回升7.8个百分点。

一季度全社会用电增速回升主要受三产和居民生活用电支撑,两者合计对全社会用电增长的影响度达到94%,拉高全社会用电增速3.0个百分点。三产用电中,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用电同比增长15.6%,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商业、住宿和餐饮业用电同比增长9.5%,增速同比回升3.3个百分点;金融、房地产、商务及居民服务业用电同比增长11.3%,增速同比回升5.0个百分点。

一季度二产用电增速由负转正,但总体仍处于较低水平。

二是成品油消费量情况。3月份,成品油消费量同比增长7.2%,与1、2月份相比,市场需求呈回升态势。其中,与工农业生产联系紧密的柴油消费量,由1、2月份的同比下降转为同比增长2.99%。

第二方面,促投资稳增长工作情况。

主要介绍两项工作。

第一项是3月份我委审批核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情况。3月,我委共审批核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8个,总投资55亿元。包括高技术项目1个,总投资16亿元;社会事业项目3个,总投资25亿元;工业项目3个,总投资13亿元;其它项目1个,总投资1亿元。

这些项目的实施,一是加强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科技发展水平。如综合极端条件实验装置项目,将为我国物质科学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提供最先进的科技基础条件,建成后将能提供若干世界上最先进的极端条件下的研究手段。二是增加民生领域的社会供给,提高教育和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如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花都校区二期工程,将满足我国民航业持续快速发展对于民航专业人才的需求。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项目,将满足我国食品评估事业发展的需求,显著提高我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水平。

第二项是11大类国家重大工程包实施进展情况。为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我委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会同有关部门切实做好各项工作,进一步加快推进国家重大工程建设,努力推动形成有效合理投资。截至今年2月底,11大类重大工程包已累计完成投资54609亿元,比1月底增加1513亿元,已开工48个专项、374个项目,比1月底增加35个项目。每类具体情况给大家印发了材料。

第三方面,价格运行和价格监管。

(一)关于部分商品和服务价格。主要向大家介绍3月份食品、猪粮比价、钢材、有色金属、成品油批发价格等情况。相关内容印发了材料。

(二)关于全国价格举报和处置情况。3月份,全国12358价格监管平台共受理价格举报、投诉、信访、咨询共计60159件,环比上升24.99%,同比上升7.98%。价格举报办结率为90.43%。价格举报压力表处于安全线以下。

价格举报投诉数量较集中的地区有:广东(1894件)、北京(929件)、湖北(907件)、浙江(842件)、山东(803件)。占比分别为:17.09%、8.38%、8.19%、7.60%、7.25%。青海、山东、宁夏、河北、广东、江苏、天津、陕西、湖北、辽宁等10个省区市3月价格举报投诉量环比上升超过50%,主要原因是价格监管平台宣传力度加大,群众价格维权意识进一步增强。我们认为媒体的新闻报道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此对大家表示感谢。

第四方面,经济体制改革有关情况。

介绍三方面情况:

(一)《关于2016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

这个文件经李克强总理签批,我委已正式对外公布。

《意见》指出,要牢固树立并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紧扣促发展,聚焦惠民生,围绕防风险,大力推进结构性改革,抓紧推动有利于创造新供给、释放新需求的体制创新,推出一批具有重大牵引作用的改革举措,着力抓好已出台改革方案的落地实施,推动形成有利于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体制机制和发展方式。要更加突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更加突出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更加突出基层实践和创新,更加突出抓改革措施落地。大家一定注意到了,这里用了四个“更加突出”,强调今年改革的着力点,强调用改革的办法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使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意见》提出10个领域50项年度经济体制改革重点任务,要求各部门、各地区要增强推进改革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主体,提高方案质量,抓紧抓实改革方案制定、评估、督查、落实等工作,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改革落实,推动改革举措早落地、见实效。

作为经济体制改革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牵头单位,为做好《意见》的贯彻落实,我委将于近期召开2016年全国经济体制改革工作会议,将《意见》涉及的任务做出具体分工。

(二)关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草案(试点版)》

近日,我委、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汇总、审查形成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草案(试点版)》,已报请党中央、国务院同意,以通知形式印发,在天津、上海、福建、广东四个省、市试行。《草案》共328项,包括:禁止准入类96项,限制准入类232项。

《草案》明确自2016年1月1日起,国务院决定取消、新设或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修订《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和《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的,以及对禁止和限制市场主体投资经营的行业、领域、业务等事项作出新的规定的,以最新规定为准。

试点地区省级人民政府将根据改革进展情况和各类市场主体反映的突出问题,及时提出调整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完善《草案》的建议。把握好《草案》和自贸试验区负面清单的适用范围、适用对象等。

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事项如何调整,《草案》明确了依法依规的工作要求。试点过程中,各部门要根据《意见》要求,充分听取各类市场主体和公众意见,进一步梳理《草案》中由本部门(本系统)负责管理和实施的市场准入事项,及时提出清理、调整建议。对各部门新提出的清理、调整《草案》所列事项建议,我委、商务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按照《意见》规定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调整程序,加以研究论证,并以补充通知等形式提供试点地区在试点中探索检验。

(三)关于重要改革进展

中央今年交办的由我委第一牵头的重点改革任务,正在按照既定工作计划抓紧开展调查研究、方案制定等工作。去年已出台的改革方案,也正在逐步抓好落实。按照中央要求,今年我委将选择部分重点改革事项开展落实情况督察,确保改革真正落地、见到实效。目前,我们正在完善督察方案,从4月份开始要逐步开展改革督察工作。

第五方面,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化解钢铁煤炭行业过剩产能情况。

化解钢铁煤炭行业过剩产能、推动实现脱困发展,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决策部署的重大任务。国发[2016]6号、7号两个文件印发以来,各有关方面积极贯彻落实,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这里介绍三个重大进展。

一是经国务院同意,建立了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和脱困发展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和协作配合。

二是抓紧研究制定配套政策文件。财政部、人社部、国土部、环保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质检总局、安监总局、银监会、煤监局等部门,围绕财税金融支持、职工安置、国土、环保、质量、安全方面,研究制定了8个专项配套政策文件,正在陆续印发。

三是梳理总结典型做法,为各地工作提供借鉴。近年来,一些地方和企业在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方面,探索出不少有效的做法。钢铁方面,杭钢集团、攀成钢和河北省,煤炭方面,山东能源集团、陕煤化集团,在产能压减、转产转型、职工安置等方面积累了有益经验,目前已开始推介这些典型,为各地推进工作提供参考。

第六方面,城市轨道交通简政放权有关情况。

城市轨道交通是城市重要基础设施和重大民生工程,对于提升城市公共交通服务能力、引导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以及稳增长、惠民生意义重大。近年来,我委按照深化行政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在推进城市轨道交通简政放权方面主动作为,取得明显成效。

回顾城市轨道交通的发展历程,项目审批改革经历了三个重要阶段。第一阶段是2003年以前,实行严格管控。结合当时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国家对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进行严格管控,要求所有项目需报国务院审批。第二阶段是2003—2013年,审批权部分下放。2003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城市快速轨道交通建设管理的通知》,提出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需报国务院审批,项目由我委审批。根据2005年《国务院投资体制改革决定》,对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财政能力较强、有建设和运营管理经验的城市,其建设规划审批权也下放至我委。第三阶段是2013年以来,深化简政放权。经报请国务院同意,2013年5月起,轨道交通项目审批权下放至省级投资主管部门。2015年5月起,已实施首轮建设规划的城市,其后续建设规划由我委会同住建部审批,报国务院备案。2015年11月,我委会同住建部进一步优化建设规划审批程序,加强省级发改和住建部门的初审责任,实现申报前省级部门形成一致意见,提高规划工作质量;同时明确,30个工作日完成咨询评估工作,20个工作日完成委内审核程序,住建部也加快会签工作,审批时间明显缩短,工作效率显著提高,标志着城市轨道交通简政放权进入“快车道”。

随着城市轨道交通“放、管、服”的推进,地方动力、投资意愿不断得到激活,为扩大有效投资、增加城市公共交通有效供给、加快行业发展,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一方面是行业实现快速发展。“十二五”期间全国轨道交通建成1900公里,完成投资1.1万亿。截至目前,国家已批复40个城市的轨道交通建设规划,规划总里程约8500公里。2015年在建项目3300公里,完成投资约3000亿元,全国已有24个城市开通运营约3300公里线路。初步测算,今年全国城市轨道建设项目投资总规模达1.75万亿,年度投资计划3500亿。另一方面是充分调动地方积极性。项目审批权下放后,强化了地方主体地位和责任意识。同时由于前置文件同步下放,办理时限缩短,审批进度加快,项目前期工作节奏明显提速。2013年以来,各城市批复项目可研57项,涉及线路长度约1400公里,投资规模超过1万亿。

下一步,我委将继续研究构建以规划管理为导向的新机制,强化以协同监管为保障的新体系。一是由事后审批规划向事前衔接规划编制转变,加强前期工作统筹配合。二是建立轨道交通部门协同监管机制,探索“互联网+监管”模式,综合利用企业信息公示系统和在线监测、项目稽查、执法检查等手段,同时鼓励公众参与监督。三是加强政策研究,出台促进城市轨道交通发展政策措施,提高地方管理能力,确保下放的权力接得住、管得好。

第七方面,推进特许经营立法有关情况。

我委从2007年即开展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立法的前期研究工作。2013年,特许经营立法列为《第十二届全国人大立法规划》项目。2014年,我委牵头成立了11个国务院部委组成的立法工作领导小组。2015年4月,适应促进民间投资需求,按照急用先行原则,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我委会同5部门印发了《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为特许经营发展提供了基本制度框架。从《办法》执行情况看,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积极贯彻实施,制定配套政策、简化审批事项、创新服务举措、大力推介项目,推动特许经营快速发展。但同时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仅靠规章难以有效解决,亟需通过提升立法层级加以规范引导。

3月11日,我委召开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立法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通报工作进展,审议工作方案,部署加快推进立法进程有关工作。明确四个阶段任务和时间节点。一是分工研究。各成员单位按照任务分工,开展专题研究,形成行业特许经营发展情况、重点问题清单和立法建议。二是调研论证。根据各方意见梳理立法重大问题清单,有针对性地开展联合调研。进一步加强与世行、亚行及有关国家的合作,强化外脑支撑,借助专家团组,开展专题研究,对立法草案进行论证。三是集中修改。根据调研情况、专家小组专题研究论证情况,集中修改完善立法草案,并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四是组织上报。争取今年9月底前形成送审稿,按照立法程序上报国务院。

为了解公众对特许经营立法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在委门户网站开展了网络问卷调查,这次问卷调查截止到4月底,欢迎社会各界踊跃参与。

另外,我简单介绍一下我委所属中国计划出版社最新出版的《〈十三五规划纲要〉解释材料》,它从另一个侧面反映我委的有关工作。这本书用准确、简洁、生动的语言,对“十三五规划”纲要的相关重要内容,背景、知识、术语、名词等,做了通俗易懂的解读和阐释。这些内容,今年两会时曾作为会议材料提供给代表委员参考,得到广泛好评。将这些内容编辑出版,对社会各界了解、掌握十三五规划纲要的内容,理解深刻内涵,一定会有非常大的帮助。感谢计划出版社的支持,为今天到场的每位记者送上这本书,相信大家会喜欢。

我先介绍这些情况。下面,请大家结合今天发布的内容进行提问。提问时仅提一个问题,并请通报自己所代表的媒体。

(网络编辑:何颖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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