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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热点·围观】# P2P监管靴子落地#

如今征求意见稿出台,对P2P行业加以界定,明确监管责任,让人们看到鼓励创新、防范风险的态度,被业内人士认为“宽严有度”,颇受欢迎。

【微博热点·围观】# P2P监管靴子落地#

2015年12月28日,银监会牵头制定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发布。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11月末,全国问题网贷平台数量1157家,约占全行业平台总数的30%。如今征求意见稿出台,对P2P行业加以界定,明确监管责任,让人们看到鼓励创新、防范风险的态度,被业内人士认为“宽严有度”,颇受欢迎。

P2P行业野蛮生长须监管

@Mr.胖子:满街都是“财富公司”,就跟“样样两元,两元你买不了吃亏,两元你买不了上当”那样,谁都知道是干什么的,不监管能行吗?

@谁还记得我的滑板鞋:别听说要拥抱互联网金融、站在风口上猪都会飞,就以为互联网能生万物,是万能神药,那么多老头老太太的钱能拿回来吗?没有监管,P2P野蛮生长,会留下烂摊子的。

@紫荆山米袋子:P2P这两年的确发展得太粗暴了,但是不能否认它的金融功能和创新之处。现在有了监管政策,会好起来的吧?反正我觉得,总比股市靠谱点……

有了监管意见,还有疑问

@嵇少峰:网贷问题其根源指向社会信贷供应体制及金融法律法规本身的缺陷,希望通过监管的办法引导网贷满足社会有效信贷需求、防范金融风险的努力是很难实现的,它远远超过了监管机构本身的能力和应承担的义务。

@投资圈下象棋:虽然监管细则已经明确了P2P平台的定位以及“负面清单”,但本息保障如何打破、线下模式可否持续、一站式理财是否破灭、存管只能在银行等一系列现实性问题待解,平台又将怎么应对?

@倒生的木头:有了监管细则,但是也不能一步到位,还要有衔接。

“存管”和“监管”有区别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杨东:《办法》在充分考虑客户资金安全的前提条件下,提出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客户资金的存款方,这对于防止平台挪用客户资金方面有一定的意义,但是“存管”在多大意义上有实际效果很难说,因为“存管”和“监管”的区别还是很大。

@理财先生_001:尽管《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从框架上进行了规定,但相关准入标准、机构属性、运作规范等监管细则迟迟没有落地,这明显不利于风险控制。

@管涛:应该统一监管资源,大力提高社会投融资信息,透明度是对金融创新施加有效监管的急迫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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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崔晓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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