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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份全国共发生地灾33起 直接经济损失1129.9万

文章导读: 国土资源部地质环境司日前对外公布,今年1月份全国共发生地灾33起,造成5人死亡、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129.9万元。

1月份全国共发生地灾33起

中国经济周刊-经济网讯(记者 刘德炳)国土资源部地质环境司日前对外公布,今年1月份全国共发生地灾33起,造成5人死亡、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129.9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地灾发生数量持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增加68.6%。同时,全国共成功预报地灾2起,避免直接经济损失59万元。

这33起地灾分布在13个省(区、市),包括滑坡14起、崩塌6起、地面塌陷13起,灾害级别以小型为主,共31起。其中,自然因素引发的有24起,人为因素引发的有9起。自然因素主要为降雨和冻融等,人为因素主要为采矿和施工等。其中,西南地区的重庆、四川、贵州、云南和西藏共发生地灾11起,造成3人死亡失踪,直接经济损失801.1万元,是全国因地灾造成死亡失踪人数最多、直接经济损失最重的地区。

据地灾防治专家预测,根据地灾多年发生规律,1、2月是地灾低发期,但须注意防范冰雪冻融引发地灾。总体预测2月地灾发生的频次和危害程度可能与1月份基本相当或略偏重,地灾可能主要发生在西南、西北和华东局部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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