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连续三次提高成品油消费税
财政部税政司等部门负责人回应称新增收入重点支持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治理雾霾
经济网讯(记者 王红茹)财政部1月12日下午发布通知称,自2015年1月13日起,将汽油、石脑油、溶剂油和润滑油的消费税单位税额由1.4元/升提高到1.52元/升。将柴油、航空煤油和燃料油的消费税单位税额由1.1元/升提高到1.2元/升。航空煤油继续暂缓征收。这是自2014年11月28日以来,国家已连续三次提高成品油消费税, 同日,财政部税政司国家税务总局货物与劳务税司有关负责人就调整成品油消费税政策等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当前,我国防治大气污染、促进资源节约利用和转变发展方式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针对国家为什么连续调整成品油消费税政策,财政部相关部门负责人指出,适当提高成品油消费税,有利于合理引导消费需求,促进节约利用石油资源,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加快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方式变革。该负责人指出,国家连续三次提高成品油消费税,为缓解对居民生活和经济运行的负面影响,都是选择油价下行时推出,提税不涨价,提税与降价同步进行,兼顾了宏观调控需要和社会承受能力。
这次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的新增收入主要用于哪些方面,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该负责人表示,提高成品油消费税后形成的新增收入,继续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积极支持以下两个方面:一是支持治理环境污染、应对气候变化。安排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京津冀及周边、长三角、珠三角治理雾霾。支持重点流域城镇污水处理管网设施建设,提高污水处理能力。支持具有重要饮水功能的水质良好湖泊及其相连的河流、地下水等水系保护等。二是促进节约能源,鼓励新能源发展。支持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加快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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