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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北京等地7月起试点以房养老 专家称需要较长培育期

文章导读: 6月23日,保监会公布《中国保监会关于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自7月1日起为期两年内,北京、上海、广州、武汉四城市将试点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

机构:以房养老需要较长培育期

经济网讯(记者 刘德炳)6月23日,保监会公布《中国保监会关于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自7月1日起为期两年内,北京、上海、广州、武汉四城市将试点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对此,21世纪不动产市场发展中心总监桑豫峰认为,以房养老在一些西方发达经济体已是一种成熟的养老方式,在我国却是一种“全新”的养老方式,需要一个较长的适应期和培育期,因此在部分发达城市进行试点,是最好的选择。

“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是一种将住房抵押与终身养老年金保险相结合的创新型商业养老保险业务,拥有房产完全产权的老年人,将房产抵押给保险公司,还继续拥有房屋使用、收益等双方协商后处置权,并照约定条件领取养老金直至身故。身故后保险公司将获得抵押房屋处置权,处置所得优先用于偿付养老保险相关费用。

桑豫峰表示,以房养老在试点时期虽然可交易的数量有限,但它也是一种新的交易形式,对于盘活二手房存量市场将起积极作用。在不远的将来,这些用于养老的房产对保险机构也是重要的抵押资产。随着资产证券化的审慎推进,这些房产还将成为可证券化的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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