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康人寿欺骗投保人受罚17万元
导报讯(记者 于传将)日前,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泰康人寿”)一家分支机构被查出在银行网点进行“虚假宣传欺骗投保人”违法行为,该机构受到监管部门罚款13万元处罚,相关责任人被警告并罚款4万元。
《渝保监罚〔2014〕19号》文件显示,经查实,2013年9月11日,泰康人寿重庆分公司银保专管员袁某在重庆市建设银行皇冠东和网点向投保人邓某销售了泰康人寿“幸福人生A 款”终身年金保险(分红型)产品,被保险人为邓某本人。2013年9月12日,投保人邓某再次向泰康人寿重庆分公司咨询自己所购买的保险产品,袁某夸大保险产品的收益,称被保险人缴费满5年后,每年能够领取“七万多元”;被保险人到60岁时,可以取出“两百六十几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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