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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监总局或开放处方药网上销售 正征求意见

文章导读: 互联网药品经营者应当按照药品分类管理规定的要求,凭处方销售处方药;处方的标准、格式、有效期等,应当符合处方管理的有关规定。

我国或将开放处方药网上销售

经济网讯(记者 刘砚青)曾被药品监管部门明令禁止的网售处方药行为,未来或将放开。

5月28日,为加强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监督管理,保障食品药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发布了《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

《意见稿》中明确提出:“互联网药品经营者应当按照药品分类管理规定的要求,凭处方销售处方药;处方的标准、格式、有效期等,应当符合处方管理的有关规定。”“销售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的,建立执业药师在线药事服务制度,由执业药师负责处方的审核及监督调配,指导合理用药。”

此外,《意见稿》同时要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统一的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监测体系,对监测发现的违法行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依法分级处理;查证属实的,依法向社会公布。

《意见稿》明确指出: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者、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网站企业法人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违反食品药品法律、法规、规章,受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或者通信管理部门停止接入服务、关闭违法网站的,应当列入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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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林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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