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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官方回应:未叫停奥赛康发行

文章导读: 1月10日凌晨,已完成询价拟在创业板上市的公司江苏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突然发布公告称,决定暂缓本次发行,未来将择机重新启动发行。

经济网讯(记者李勇)1月10日凌晨,已完成询价拟在创业板上市的公司江苏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奥赛康”)突然发布公告称,考虑到本次发行规模和老股转让规模较大,决定暂缓本次发行,未来将择机重新启动发行。这是IPO重启以来,首家暂缓发行的公司。有猜测称,奥赛康被监管层叫停。不过,1月10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表示,奥赛康暂停发行是发行人和承销商出于审慎考虑做出的决定,不是被监管部门叫停。

根据奥赛康此前披露的文件显示,奥赛康本次发行价定为72.99元,对应的2012年摊薄后市盈率为67倍,高于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创业板医药制造业静态市盈率55.31倍,也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市盈率。

市场关注的是,奥赛康本次发行还触发了老股发售,且金额巨大。公司本次拟募集资金7.9亿元,将发行新股1186.25万股,控股股东南京奥赛康一次性实现老股转让4360.35万股,套现金额高达31.8亿元。

资料显示,奥赛康主要从事消化类、抗肿瘤及其他药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本次募集资金将投资于二期产能扩建项目、新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企业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和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项目。

由于此轮IPO重启,是由上市审核制向上市注册制的过渡,所以此次奥赛康的暂缓发行市场极为关注。之前一度流传是监管层叫停了奥赛康的发行。

但本刊记者在1月10日证监会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奥赛康的暂缓发行是不是证监会叫停的。“奥赛康暂停发行是发行人和承销商出于审慎考虑做出的决定,不是被监管部门叫停。”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表示。

此外,邓舸还表示,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发行过程当中要注意维护市场公平,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合理设定新股和老股数量,平衡投融资双方的利益,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2013年底恢复新股发行后,有51家公司启动新股发行,为促进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守法合规,贯彻过程监管、行为监管和事后问责的精神,针对市场反映的问题,按照相关规定,近期组织证券业协会和交易所开展检查。

邓舸表示,市场化改革不意味着放任自流,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应该遵守相关规定,不得提供招股书之外的发行人信息,切实做到依法披露,审慎定价,证监会将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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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若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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