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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计生委:大多数流动人口准生证在半月内办好

文章导读: 意见指出,2020年前,我国将实现全员人口信息、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数据库基本覆盖全国人口并整合共享。

经济网讯(记者 刘砚青 刘杨)当前,我国流动人口数量持续增加,2012年年末,流动人口有2.36亿人,占总人口1/6,其中75%是从农村流向城市。大规模的人口迁移在推动经济、改变人口格局的同时对政府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带来巨大的压力和严峻的挑战。

流动人口的生育服务证就是其中一大难点。对于很多双方都为外地户籍的夫妻而言,办理准生证意味着要在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之间往返多次开证明。当遇到户籍地和居住地都无法对其婚育情况进行证明的时候,情况会更为棘手。尽管政策要求由户籍所在地开具婚育证明,但是很多准爸妈反映,户籍所在地表示无法证明,需要再返回北京的单位或居住地开具相关辅助证明,再返回户籍所在地盖章的情况。如二人户籍在不同省市,办理过程无疑将更为曲折。

12月9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和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2020年前,我国将实现全员人口信息、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数据库基本覆盖全国人口并整合共享。意见同时指出,我国将建立完善国家和省级全员人口数据中心,推进计划生育公共服务管理,基本实现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相关信息的快速查询和异地办证。

去年11月,原国家人口计生委下发通知,要求简化流动育龄夫妻办理第一个子女生育服务证(即人们平常所说的“准生证”)。通知规定,户籍地和现居住地都要接受群众办证的要求,实行首接责任制,两者之间不能推诿。而且群众只需要提供信息,不需要自己去取相关证件,两地之间要利用人口计生系统的信息网络进行信息的核查。如果遇到信息核查不到的情况,办证机构要依据群众的承诺来办证。

12月10日,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下称国家卫生计生委)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卫生计生委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司司长王谦表示,从今年3月份到11月份,全国各地通过群众承诺制来办证的有13000多份,其他只需通过信息沟通就能办证件的,绝大多数在半个月之内办理完成。

王谦表示,尽管绝大多数的人对此项工作表示满意,但是还有极个别地区的极个别工作人员没有实现首接责任制,还是会出现现居住地和户籍地之间的推诿。王谦强调,这种情况我们将会发现一例处置一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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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林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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