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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局长:将抓紧修改《公司法》

文章导读: 目前,国家工商总局正在按国务院的要求,抓紧提出修改《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意见,配合国务院法制办,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提出修法建议。

“对工商登记改革,现在各方面反映很强烈,纷纷要求尽快实施,各地都要求降低门槛。”张茅表示,目前,国家工商总局正在按国务院的要求,抓紧提出修改《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意见,配合国务院法制办,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提出修法建议。

11月7日上午,在国务院新闻办发布会上,国家工商总局张茅如此介绍。目前,是项改革还只在中国部分地区试点。真正要向全国推开,还需要《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配套修改。

此次工商登记改革政策明确,要降低成立有限公司的注册“门槛”。许多人对此表达了担忧:这会不会导致大量皮包公司出现,欺诈消费者?在上述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张茅明确回答说:“不会”。

他指出,广东省深圳、珠海两地始于3月初的改革试点使当地的企业数量大大增加,整个过程“是平稳的,没有出现过去一些人担心的大量的虚假、欺诈”,也未出现大批“皮包公司”。

张茅认为,这证明试点是成功的,可以“在修改法律的前提下复制、推广,而且要尽快推广。”同时他也指出,工商登记改革试点后,有些企业经营事项不需要认证、预先审批,但难题是如何加强监管,这需要工商等多个部门协调配合。

张茅在发布会中透露,2008年以来,深圳和珠海对工商登记制度做了“重构式”改革,新设市场主体的数量同比分别增长98.51%和52.61%。而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运行以来,此项改革使注册企业数较2012年同期增长了近5倍。

他表示,工商注册登记制度改革,实际上在十八届二中全会和全国人大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中就有了明确规定,本周末召开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将进一步制定全面深化改革的蓝图。

10月25日,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出台了工商登记五大改革措施,包括取消“成立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的门槛;企业年检制度改为年度报告;经营场所登记“由地方政府规定”;改注册资本实缴登记改为认缴登记;强化诚信体系建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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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若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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