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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晓灵:互联网小额贷款应警惕“法律陷阱”

文章导读: 10月31日,中国小额信贷联盟在北京举办了第九届联盟年会暨2013年中国小额信贷峰会。来自国内外行业精英畅谈小额贷款的发展与监管。

经济网讯(记者赵明月 现场报道)10月31日,中国小额信贷联盟在北京举办了第九届联盟年会暨2013年中国小额信贷峰会。来自国内外行业精英畅谈小额贷款的发展与监管。

全球第一家P2P信贷机构、英国ZOPA创始投资人Phillip Riese指出:“在中国我们看到P2P行业发展非常火热,当我们观察这些公司,我们会发现有一些公司会居于市场前列,发展潜力非常大。还有很多就是普通的公司,它们可以给投资者汇报,发放贷款,维持他们正常的经营。我们也在世界范围包括在中国会发现有一些失败者,不知道怎么样能去更好地将贷款收回,能够把投资的本金和收益能够还给投资人。做一个成功的企业,我们要关注两点,第一点最重要的要有世界水平的风险管理能力;第二点就是要有完全的公开透明每一个出借人要知道所投资的资产综合性质的损失率,能力得到的收益,借款人清晰地知道付出的利息和费用都是什么。当然,我们更需要关注市场、销售渠道,、客户体验,以及技术。”

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吴晓灵在年会发表致辞中强调,要建设小额信贷征信体系,为小额信贷行业提供有效的征信服务通道,建立覆盖社会上所有人的普惠式大征信体系,让小贷公司等小微金融服务机构获得方便快捷的征信服务机会。降低整个信贷市场的交易成本,有助于降低信贷风险。

吴晓灵表示,金融活动要处理好信息、价格、风险和外部效应这四个问题。其中信息是非常重要的条件。传统金融机构因为很难获得小微企业的信息,所以只得依赖抵押和担保的手段防范风险,这样就把大量无法提供合规抵押品的的小微企业拒之门外。国际上小额信贷发展的核心问题就是要通过制度创新和技术创新来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以便控制风险,降低交易成本。无论是小额贷款公司开展信贷业务还是互联网小额贷款方式,面临的首要问题就是了解借款人的信用情况和负债情况。

吴晓灵认为,以互联网为依托的金融创新在过去的一年掀起热潮。互联网小额贷款有四种形式:第一,有经营牌照的小额贷款公司,利用电商大数据分析进行风险评级,在网上放贷,最典型的是阿里巴巴小额贷款公司。第二,“一对一”的中介平台。第三,将出借人、借款人强制分散匹配的中介平台。这种方式对于分散风险是有好处的。第四,债权分散出售平台。网络公司把借款分成若干份对外出售,这个行为的本质就是资产证券化。“第一和第二种方式是完全合法的。第三和第四种方式虽然有很大的创新价值,但是在中国的法律环境下,一定要警惕陷入非法集资和非法发行证券的陷阱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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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若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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